近日,瀘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洪龍(化名)因貪圖高額回報,將養老錢全部用於購買“老來樂”會員資格,而致血本無歸,被騙近十四萬元。
購買“老來樂”會員資格的收據等
雲軍(化名)和明敏(化名)等人於2017年7月在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福集法律服務所旁開設瀘縣玉蟾街道老來樂保健品經營部。雲軍和明敏等人以免費體驗保健設備、送小禮品等形式,邀請老年人到店聽講座。洪龍在該店聽講座過程中,聽說購買該店的“老來樂”銀卡會員資格,每個僅需投資1280元,不但可在6個月內獲得投資回報2415元(分6個月返回),還有贈品;購買“老來壽”功勳會員,僅需19900元,不但可每月參與該店的分紅,還可享受到外地免費旅遊。洪龍於是將夫妻的養老錢取出來,在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1月8日期間,以夫妻二人的名義共購買該店的“老來樂”銀卡會員123份(另獲贈24份)、“老來壽”功勳會員1份,扣除返還的投資回報,用去139488元不能收回。不久該店關閉,人去店空。洪龍經多次追收,才找到雲軍,由雲軍出具了借條,約定於2018年5月9日償還。後雲軍未還款,洪龍遂訴至瀘縣人民法院。
瀘縣人民法院在對該案審查過程中,因發現該案涉嫌犯罪,已將該案移送到瀘縣公安局。
陳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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