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这6名学生注意了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 请及时还款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要求,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自己负担利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前提交申请并还款没有利息,8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毕业后的前三年只需自付利息,第四年起开始本息连还。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变更信息。变更信息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截止2018年10月29日,仍有6人未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逾期还款学生名单公布如下,因无法联系到以下学生,请大家相互转告。



汾阳这6名学生注意了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 请及时还款



请以上同学珍惜个人信用记录,以免影响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情节严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正常还款:

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提前还款:

①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均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金额可以选择一次结清《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

②可以到生源地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生源地资助中心使用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②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③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还款方式

目前,还款方式有两种

①通过资助中心的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②通过借款合同中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户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使用支付宝还款前需先登录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输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指定支付宝账号(可登录国家开发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如有疑问,请咨询0358-7289676.

汾阳市学生资助中心地址:迎新正街阳光尚地南门(南区)旁,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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