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季市一男子因爲個鼓鼓囊囊的袋子,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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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季市一男子因为个鼓鼓囊囊的袋子,被抓了……

你說怪不怪?

深更半夜的,前腳還騎得好好的電動車,後腳車鎖卻突然卡了,死活開不開,難道是車上的小生靈們在祈禱活下去?

深更半夜,季市一男子因为个鼓鼓囊囊的袋子,被抓了……

事發10月21日凌晨0點多,靖江季市派出所大門附近。“看到他拿塊磚頭,一下又一下地砸停路邊的一輛電動車。”值班民警立刻警覺起來,畢竟這個點,砸車男子的行為太讓人生疑。

“我的車,我自己的車。”男子急急辯白,還掏出了車鑰匙自證,“剛騎過來還是好的,這會兒不曉得咋回事,鎖出了點問題,打不開了,只能砸。”

“那這袋子裡鼓鼓囊囊的是什麼?要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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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雜貨雜貨。”男子遮遮掩掩地搭腔,就是沒開袋口的意思。有貓膩!警察蜀黍當即上前檢查。這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麻袋口剛打開,裡頭一下生機得沒命,呱呱呱……天!青蛙!多少隻?蜀黍點了好一會兒功夫,足足104只,滿袋爬。更要命的是,當中有“田雞”(學名虎紋蛙,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想弄點外快的。”男子自知躲不過去,只得老實交代。原來,他姓徐,60多歲,季市人,平時在家務農。當天,他經過季市大慶村時聽到河邊蛙聲一片,便想著捉一點賣錢。說幹就幹,他特意弄了一張網,固定在河邊。瞧瞧,這收穫多大,只可惜涉嫌犯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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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已送農委做進一步鑑定,其它的放生。”警察蜀黍說,目前,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根據刑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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