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潮州市饶平县的朋友注意啦,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郑志鹏)

被执行人郑志鹏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城北拥军路七横13号之一。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家住潮州市饶平县的朋友注意啦,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郑志鹏)

执行案号:(2017)粤0607执3864号

立案时间:2017年12月4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郑志鹏

年龄:42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5122197606107016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粤0607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工程款362089.99元及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66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城北拥军路七横13号之一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城北拥军路七横13号之一

案件来源:(原告杨昌银诉被告广东荣晖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607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62089.99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366元,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12月4日立案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757-87911610)

联系人:陈钦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