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卢健宏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北巷村二巷5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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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8)粤0607执1624号
立案时间:2018年5月18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卢健宏
年龄:32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683198606162314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0607民初1290号民事调解
尚未履行的义务:偿还借款2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北巷村二巷5号
经常居住地:佛山三水西南街道三水恒福广场四座2306
案件来源:(申请执行人黎坤洪与被执行人卢健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607民初129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书,被告须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 元。因被告未履行完毕,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5月18日立案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557-87390013)
联系人:陈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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