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宜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沙墩南社队五巷1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8)粤0607执2405号
立案时间:2018年7月19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宜均
年龄:44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621197409221019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0607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 8548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 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沙墩南社队五巷1号
经常居住地:不详
案件来源:被执行人李宜均拖欠货款,拒不偿还。
联系举报电话:87270991、18818760163
联系人: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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