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微言」賣100銷售費用66 廣告藥賄賂藥當剎

剛剛與日本的一家研究機構達成協議,合作開發其已經研發了數年的一款抗癌產品,並聯合成立一家研究所繼續深度研發。

項目的負責人與我第一次談到正在研發這個產品(技術)是在5年前。那時候產品(技術)已經成型,當時與我一起與她聊天的一位業內人士建議,抓緊出產品,一輪廣告下來就會賣瘋的。

這位業內人士曾經為多家國內的藥品、保健品企業策劃廣告,當時在電視上熱播的幾段廣告是他的傑作,頗有建樹。

項目負責人當時很驚訝的表示,產品儘管成型了,但還沒有做必要的臨床、毒性實驗等等,這實在是太不負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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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的這5年,我們每年都會見一次,就這個產品(技術)研發的進展情況做溝通。每次見面,她都會帶來幾篇參與研發的專家教授發表在全球核心期刊上的論文或實驗報告。參與這個項目研發的教授分別來自日本、韓國、美國、澳洲、德國,每年投入的費用可想而知。

今年剛過完春節,她來時帶給我的是兩本書,分別在日本和韓國出版。書名是《所有的癌細胞消失了——抗癌免疫效果46人的證詞》,作者是這個項目研發團隊的幾位教授。

“產品已經拿到了生產許可證書,可以為患者們服務了。”看得出她興奮之情溢於言表。

除了兩本書,她還帶了一大摞研發團隊專家教授們這些年發表的論文和實驗報告,一份份講給我聽,從理論到臨床到原理到一項項檢測數據。

她認為,對於藥企來說,研發顯然應該是第一位的。

縱觀全球的醫藥產業格局,任何一個有生命力的藥企背後一定有一個健康的、投入甚巨的研發系統。因為醫藥行業有著週期長、風險高的特點屬性,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Celgene原研的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Revlimid,2015年全球銷售達70億美金,但巨大市場潛力的背後是從這類化合物的發現到最後機理的闡述歷時50年,投資甚巨。

可惜的是,國內很多藥企的重心,放到了廣告或銷售費用上,有的藥企賣每賣1元藥品的銷售費用居然高達0.66元。

據4月24日新華網的一片報道稱,一批廣告“神藥”近期引發關注,記者調查發現,140多家醫藥上市公司中,超過40家銷售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突破30%,最高者達到66%。其中,不少藥企的廣告費開支在1億元以上,超過自身的研發費用。

當然,銷售費用佔比高,是整個醫藥行業的普遍現象,並非中國獨有現象,國外也存在。查詢拜耳和葛蘭素史克等國際頂尖藥企財報發現,拜耳的銷售費用佔比26.6%,葛蘭素史克的銷售加管理費用佔比達到32%。但國外創新性醫藥企業的研發費用通常能佔企業銷售收入的10%以上,比如葛蘭素史克的研發費用佔比14.8%。

但我國大多數醫藥企業佔比卻嚴重偏離這一水平,這一數字往往在5%以下。甚至,不少企業的銷售費用佔比超過50%,而研發費用卻只有可憐的3%。

兩相對比,我們的藥企,若以區區3%的研發費用,能研發出有技術含量的新產品佔領科技新高地嗎?所以有數據表明我國醫藥企業對全球醫藥創新的總體貢獻仍小於5%。一些藥企沒能力搞研發,就玩起來舊藥換新裝的把戲,這並不是個別或極端的現象。導致的後果是,藥價飆升了,療效卻原地踏步。

廣告藥企,當剎!

賄賂藥,更當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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