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一行来武昌区院调研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

武昌检察

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一行来武昌区院调研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

2018年9月11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副处长杨莹莹及王晶晶、赵春蕾一行4人,专程来武昌区院调研“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武昌区院副检察长王丽、公益诉讼工作室检察官顾正轶参加调研座谈。

会前提要

会前,武昌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斌对调研组成员表示热烈欢迎,对市院行政检察部对武昌区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一行来武昌区院调研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

调研座谈中,副检察长王丽详细汇报了武昌区院开展“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从武昌区院办理的实际案例入手,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介绍武昌区院在线索摸排、调查核实、履行诉前程序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做法,并希望市院一如既往在把握线索摸排方向、判定行政机关违法点及“两益”受损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此外,针对武昌区院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短板和难点,汇报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随后,市院民事检察部副处长杨莹莹询问了武昌区院办理的七起“长江大保护”类型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肯定了武昌区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积极作为。同时表示办理案件应处理好“量”和“质”的关系,既要“能干”,通过精品案例实现质的突破,树立监督权威,又要“巧干”,以办案数量为支撑,保障办案规模,最终实现办案质的提升。鼓励武昌区院进一步探索“诚恳、专业、精准”的公益诉讼工作方式,与行政机关形成互利共赢的关系,真正实现寓支持于监督的善于监督,提高公益诉讼监督的权威性。

工作重点指示

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一行来武昌区院调研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

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对武昌区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公益诉讼工作应抓好“主责主业”,做好以下四点工作:

1

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重点聚焦“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两个专项活动,对现有线索深度挖掘、关注、经营,做强做实公益诉讼案件;

2

追求整体效果,办理精品案件。既要讲量,更要讲质。在某个领域内作出突出成绩,办理一批有导向、有价值、有份量的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实现“每办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3

把握办理时机,合理安排办案节奏。既要把视角往前延伸,提前介入,进一步提高发现线索的敏锐性、预判性,又要合理分配办案力量,安排好办案节奏,把握整体办案布局,要立足于长远、立足于未来,保证持续发力;

4

坚持精准监督,强化办案效果。立足于公益诉讼的社会治理目的,着眼于治理效果最大化,从类案中选准个案,以铁案标准办好个案带动类案。此外,还应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还应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还鼓励,武昌区院要充分发挥先进院的引领、示范作用,最终成为“公益诉讼武汉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市其他区院提供可复制、借鉴的工作经验。

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刘明翔一行来武昌区院调研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

434期

文字:付 静

监制:潘 星

审核:田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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