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一名「老賴」有錢不賠卻蓋新房被判刑

湖南嘉禾一名男子有錢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卻在家中蓋新房,卻殊不知該男子的“耍賴”行為最終讓自己鋃鐺入獄而懊悔不已。日前,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被告人李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08年,李某未滿18週歲的兒子李小某駕駛一輛小貨車將兩行人撞到,造成一人當場死亡,另一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而後李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因其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其無經濟來源,故法院判決被告李小某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由被告李某承擔,李某需賠償死者近親屬15.5萬元。

法院生效判決後,李某並未主動履行法院判決。無奈之下,死者家屬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李某拒絕報告財產狀況,一直拒不履行判決的的給付義務,法院先後對其採取拘留、罰款措施,但冥頑不化的李某卻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在老家新建了一棟三層樓的新房。鑑於其上述行為,公安機關對涉嫌拒執罪的李某進行立案偵查,隨後公訴機關遂對李某某拒不執行判決罪一案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拒絕報告財產情況,經採取拘留、罰款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鑑於被告人李某案發後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賠付10.07萬元,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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