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语委联合广西新闻网推出“壮语版宪法宣誓”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11日讯(记者 蒋尧)近日,自治区民语委、广西新闻网在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推出了“壮语版宪法宣誓”。

推出“壮语版宪法宣誓”,是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的精神,推行使用壮语文工作的创新之举,为施行宪法宣誓制度提供了富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语言版本,对宣传学习宪法和推行使用壮族语言文字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在翻译和录制“壮语版宪法宣誓”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壮语文室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扫码观看“壮语版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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