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入室砍人者反被判了10年,面對歹徒難道只有跪地求饒

今年七月,內蒙古一法院處理一起案件令人失望。

2017年2月2日凌晨4點多,被害人王生娃拿著斧頭將正在炕上睡覺的郭三祥頭部砍傷,後躲在院內。

同屋的王玉成發現郭三祥頭部被他人砍傷後,隨即呼喊旁邊房內睡覺的郭三祥女婿王鐵柱、郭三祥妻子喬巧蓮。

王鐵柱、王玉成和喬巧蓮在查看完郭三祥傷情後在院內尋找行兇者,後在院內附近發現足跡。靠近搜尋時,被害人王生娃繼續使用木棒、雙響炮攻擊被告人王鐵柱、王玉成和喬巧蓮。

王鐵柱、王玉成隨即使用木棒、掃帚等物品連續擊打被害人王生娃身體,致使被害人王生娃身體多處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於2017年2月4日死亡。

經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屍體檢驗鑑定:被害人王生娃多發性骨折和軟組織損傷引起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死亡。經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人體損傷程度鑑定:郭三祥頭面部損傷評定為重傷二級。

被砍三斧的受害人郭三祥

結果內蒙古法院果斷判了兩人故意傷害罪,一個被判10年,一個被判7年,還要賠償喪葬費、醫療費共計6萬4千元。

打死入室砍人者反被判了10年,面對歹徒難道只有跪地求饒

這麼明顯的對錯關係,法律為何絲毫沒有人情可言。而且這名拿斧子砍人的兇手比崑山龍哥性質更惡劣,原因如下:

打死入室砍人者反被判了10年,面對歹徒難道只有跪地求饒

第一點:崑山龍哥是明著攻擊受害者,受害者至少可以防備;而王生娃是凌晨4點偷襲郭三祥,受害者是絲毫沒有防備的。

第二點:崑山龍哥砍人是在馬路上,而王生娃砍人是在郭三祥的家中,屬於入室殺人,被發現後還要繼續砍殺他人。

第三點:崑山龍哥被砍後當即選擇逃跑,而王生娃被打後繼續砍殺反擊。

但是為什麼兩個案件審核差距這麼大,只是因為崑山龍哥視頻在網上轟動引發民憤,而內蒙古案件卻事發時間在不知不覺。

對於崑山龍哥這件事,與其說是法律的改進,不如說是民意的不可違抗。

但是如果當時十字路口的監控錄像損壞,沒有清晰拍下於海明自衛的全過程,誰又能來證明這個白衣電動車男子的清白呢?

而這起交通糾紛引發的命案有沒有可能壓根兒就成不了輿論的焦點。。

又怎麼可能由此對正當防衛展開全民討論,為一個老實人去吶喊。

意味著白衣男子這樣被判刑入獄;正當防衛權會繼續沉睡,直至下一個龍哥或者n個悲劇發生。​

在龍哥案曝光初期,崑山檢察院曾經公佈了一份信息量巨大的案情通告,裡面將白衣小哥定義為“犯罪嫌疑人”,使用“持刀傷害”、“致人死亡”等嚴厲措辭描述案情。懂的人一看就明白了,檢察院這是要給小哥定性故意傷害啊!

但是隨著輿論的發酵,憤怒的網友們認定白衣男子屬於正當防衛,最終法院順應民意把他釋放,人們紛紛拍手稱快。

在美國同類案件的對比下,中國法院判定正當防衛時的極端謹慎,更讓許多人憤懣不平。

打死入室砍人者反被判了10年,面對歹徒難道只有跪地求饒

2011 年 1 月,美國佛羅里達州 14 歲少年薩維德拉在校車上遭到一夥高年級學生霸凌,逃下車後,緊追其後的霸凌者又用拳頭擊打他的頭部。薩維德拉向領頭的霸凌者努諾連捅 12 刀,將他刺死。而佛州地方法院以“自我防衛”為由,判定其“未成年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每一次事情發生引發大量關注時,就會考慮民意,這時法律也變得“合理”起來。

更可怕的是,輿論照不到的地方,這種不合理的案件還要有多少

以後被人拿砍刀砍不能反擊,只能站在那裡讓他砍。要是你反抗導致歹徒出事,或者逃跑時候歹徒追你跌死,那麼你就完了!

但是,《刑法》首先保護的應是合法公民不受人身傷害,而不是窮兇極惡的歹徒不會被打死。

所以,法律也應該更人性化。

同時法律應該保障民眾正當防衛的權利,關注公民的人身權益,不能讓守法公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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