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纪实系列(二)——坚持齐抓共管 形成综治格局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市法院通过聚合外力、用足内力,强化综合治理,推动形成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各部门有效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是聚合外力营造执行环境

加强与公安、住建、国土、车管、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惩戒工作新格局,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县、区综治委牵头出台规范性文件,较好地解决了送达难的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舆论跟进的执行大格局,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全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用足用好“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作用,有效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格化查控。实施“五大令状制”, 向当事人发放限期履行令、财产申报令、财产调查令、悬赏执行令、审计执行令,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与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的惩戒力度,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市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293例,限制高消费2472人次,限制出境182人次,约谈公职人员57人次、党政机关13个,司法拘留545人次,有1212人慑于信用惩戒威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公安机关协查被执行人信息816人次、临控被执行人105人次,有效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

四是严惩拒执犯罪

坚决把省高级法院要求的“八个一律、八个一批”贯穿到执行案件中,积极部署开展“加强失信惩戒、打击拒执行为”专项活动,加强公检法协调配合,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人,检察机关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5案7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决3案5人,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五是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坚持以“一季度一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先后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专项行动”“清仓行动”“飓风行动”“霹雳行动”“百日会战”等集中执行行动,执结了一批“老大难”历史遗留案件,专项行动让“老赖”无处可藏,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一性两化”,即强制性和规范化、信息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