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10月10日上午,金昌中院召开团总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团市委书记苏小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其他院党组成员应邀出席会议,全院团员青年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会议宣读了共青团金昌市委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了《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章程》,选举出了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周永祥院长代表院党组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向团总支和团员青年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坚定信念,始终沿着正确的人生航向稳步前行;二要胸怀理想,勇敢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三要修身尚德,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要勤学笃行,努力在服务发展中练就过硬本领。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团市委书记苏小虎代表团市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就做好今后团总支工作,提出四点期望:一是以理想信念为根本,加强思想引领;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搭建建工平台;三是以服务青年为职责,促进青年成长;四是以从严治团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会后,参会嘉宾和全体团员青年进行了合影留念。

金昌中院团总支和团员青年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自身改革创新,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负时代机遇、不负青春韶华,立凌云之志、积跬步之力,当时代先锋、建人生功业,让青春在建设法治事业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光彩。

附: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简历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张辉生,男,汉族,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金昌人,2013年6月毕业于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4月入职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任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高富伟,男,汉族,199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永登人,2015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8至2017年10月就职于永昌县南坝乡政府,2017年11月入职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任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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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雪松,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共青团员,辽宁营口人,2011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2013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2017年11月入职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任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李姝萱,女,汉族,199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金昌人,2015年6月毕业于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11月入职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任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金昌中院召开共青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

李永帅,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永昌人,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服役于武警8670部队,2015年6月毕业于武警工程大学,大学专科学历,2016年6月入职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任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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