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某妨礙執行公務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按照上級交管部門工作部署,2018年1月17日,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第一大隊五中隊在長虹大道潯陽區政府路口依法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下午17時15分許,一輛無牌三輪車由西向東在長虹大道主道行駛至該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攔下,經檢查該車駕駛員伍*剛(男,1991年出生,湖北省黃梅縣人)無法提供任何證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告知將依法暫扣車輛。伍*剛突然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執法並試圖從執勤民警手中搶奪車鑰匙,無果後伍*剛從駕駛室拿出一把釘錘威脅並揮砸執勤人員。為避免事態失控,執勤人員果斷採取行動、及時上前制止其危險舉動和違法行為,最終將伍*剛控制並移交給濂溪區長虹派出所處置。

伍*剛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之處罰,其涉嫌的交通違法也將依法進行處理。

伍某妨碍执行公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監製/黃惠英 審核/周興蕪 編輯/黎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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