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類事業單位都有哪些分類,如何進行機構改革?

無聞漠漠



參公事業單位,全稱為“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人們習稱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具有行政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

這類參公事業單位,原來多是政府機關工作部門,在多次機構改革中,因壓縮機構限額、人員編制所限,退出政府機關工作部門序列,轉為使用事業編制,成為事業單位,仍履行原有行政職能。

這個類型的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走向,一是將行政職能交還行政機關,或是保留行政職能而轉為行政機關。


二、具有行政執法、委託行政執法的參公事業單位。

這個類型的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走向,是整合職能,改多頭執法為綜合執法。

三、中共中央黨校及各級地方黨校,中國行政學院及各級地方行政學院,中國社會主義學院及地方社會主義學院等參公事業單位。

這個類型的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走向,將予以保留,整合資源,黨校與行政學院實行合併,一個機構、一套人馬、兩個牌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