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鐵投冠信貿易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陳業盛涉嫌受賄罪案昨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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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鐵投冠信貿易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陳業盛涉嫌受賄罪一案,這是該院建院以來審理的涉案標的最大的一起職務犯罪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2016年,被告人陳業盛利用其擔任廣西鐵投冠信貿易有限公司業務一部經理、礦產部經理、副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與廣西鐵投冠信貿易有限公司有貿易往來的相關公司負責人時某、洪某、劉某、鄭某、馬某、劉某某給予的人民幣800萬元,美元37萬元(摺合人民幣226.08萬元),合計人民幣1026.08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索陳業盛刑事責任。

被告人陳業盛供述稱,其對公訴機關指控其利用擔任礦產部經理、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夥同時任廣西鐵投冠信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郭某,以虛假出資伍嶽公司而獲取分紅款的形式收受時某分三次送予的人民幣現金260萬元這筆款應為郭某所得,而非自己受賄款。據陳業盛供述,其受賄所得766.08萬元款均用於購買房產、車輛和用於日常生活開支,部分交由朋友保管。在該案的偵察階段,陳業盛的朋友已經代其退贓226.08萬元。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當天,柳城縣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人參與了整個庭審旁聽。

柳城法院 黃漢柳 李柳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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