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柳州中院對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暴力案件進行宣判 特邀心理諮詢師助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心理疏導

8月23日上午,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市魚峰區雒容鎮男子韋某當著親生兒子的面持刀殘忍殺害結髮妻子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案件宣判後,承辦法官特邀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國家三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唐玉芳對韋某的兒子韋某某進行心理疏導,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被告人韋某與被害人覃某(歿年40歲)系夫妻關係,育有一子韋某某(案發時17歲)。2017年9月1日晚9時許,韋某在家中因家庭矛盾與覃某發生爭執,先將停在自家院子內的轎車車窗及客廳、廚房的部分物品砸壞,然後從一樓自己房間的茶几下拿出一把尖刀,上到二樓進入覃某的房間,持刀朝覃某的胸、腹、頸部連續捅刺十餘刀,致覃某當場死亡。次日0時許,公安人員在韋某家門口將韋某抓獲歸案。經鑑定,被害人覃某系被單刃刺器刺傷全身多處,造成心、肺、肝及大血管等重要臟器破裂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經廣西腦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韋某診斷為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症,發病期,對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某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韋某案發時處於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症的發病期,對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以及韋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目睹生父殺害生母的韋某某(案發時尚未成年)因此產生了極大陰影,對其生父韋某怨恨極深,不肯諒解韋某。為減輕案件對韋某某的心理創傷,讓其今後能陽光地生活、健康地處理家庭和感情生活,緩和與家人之間的緊張關係,促成雙方達成庭外和解,柳州中院家事、少審法官在案件宣判後相互協作,與唐玉芳老師密切配合,一方面運用專業的心理學知識對韋某某進行心理疏導,一方面以韋某某的外祖父母為突破口,對其進行耐心細緻的辯法析理。最終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協議,被害人兒子及其家屬撤回了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起訴。

法官提醒,在因家庭矛盾引發的刑事案件中,普遍存在被告人與被害人長期缺乏溝通,產生矛盾後沒有得到及時心理紓解,又沒有尋求正確途徑解決問題,致使矛盾激化,最終引發惡性刑事案件,給社會治安帶來嚴峻挑戰。因此,重視家庭矛盾源頭化解,推動家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工作機制,對維護社會和諧有著重大意義。

近年來,我市兩級法院積極推進家事少年審判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家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十分重視引導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以理性的態度對待婚戀關係及家庭矛盾,及時對有關人員進行疏導,校正不健康心理,避免婚戀糾紛及家庭矛盾激化,防止因一時失控而引發犯罪案件。同時,我市法院著力構建家事糾紛及未成年人案件多元化解決機制,與全市17個職能部門共同形成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區法院率先以全市各聯動單位會籤方式統一確立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和心理疏導員的“三員制度”,並率先建立全市兩級法院家事糾紛及未成年人案件聯動調處平臺。我市兩級法院充分利用“三員制度”及該調處平臺,從相關聯動部門中選取具有專業知識、社會經驗豐富的人員負責家事調解、家事(社會)調查和心理疏導工作,有效發現和緩解當事人矛盾癥結、情感糾葛及潛在的紛爭,挽救危機婚姻和危機家庭,預防及制止家庭暴力行為的再次發生。

(柳州中院 曾慶斌 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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