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冬日裡的“一抹陽光”——柳州法院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紀實

2018年9月5日,是一個平常的日子,但也許是柳城縣沙浦鎮六廣村村民蘭某梅繼丈夫韋某生被同村村民覃慶翔殺害後又一個終生難忘的日子。這一天,蘭某梅在柳城縣法院領到了10萬元執行救助金。她緊緊地握著執行法官的手,連聲道謝:“一家四口的‘頂樑柱’沒了,覃慶翔雖然判了無期徒刑但是沒有錢賠償,對我們來說又是一個絕望!現在,真的很感謝法院、感謝執行法官!”至此,蘭某梅申請執行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糾紛案劃上了圓滿的句號。而這僅僅是柳州法院實施執行“暖心”救助工程的普通一幕。

規範定位“精準救助”

8月15日,身患糖尿病的龍某伸著顫抖的手,接過柳南區法院執行法官送到家裡的6200元執行救助金。“公司一直拖欠著我的工資,法院也查不到財產,一家老小几口人都靠著低保過日子,這筆救助金真是及時雨呀!”龍某說完,不禁熱淚盈眶。

8月19日,在魚峰區法院司法救助款發放大會上,覃某覃某敏的兒子、兒媳領到了5000元執行救助金。“一家人沒有穩定的收入,老爸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肇事者及其家人卻沒有錢賠償,本來就沒有穩定收入的一家人現在生活壓力更大了,這筆錢真是解了燃眉之急!”覃某敏的兒子激動地說。

近年來,涉民生、涉小標的、涉特困群體的“執行不能”案件當事人成為柳州法院的主要救助對象。“6200元、5000元……救助金額雖然不多,但是如何讓有限的資金用在最需要的受助對象上,實現精準救助,是柳州市兩級法院在實踐中不斷思考和完善的問題。”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賈震談到。

據介紹,柳州法院在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人身損害賠償、工傷醫療賠償、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等案件中,主動甄別梳理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申請執行人生活又極其困難的情況;積極引導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提出啟動申請;建立執行救助案件臺帳,實地核查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街道、鄉鎮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再經由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為申請執行人報請司法救助。

通過主動甄別、積極引導、建立臺賬、認真核查、層層把關,確保了執行救助的精準公正和有序推進。2016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以來,柳州市兩級法院共對541名申請執行人進行執行救助,累計救助金額達593.71萬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聯動補位“執行不能”

近年來,柳州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了古亭山開發區一帶的繁榮。朝著古亭山開發區個體園裡面望去,頭髮已花白的賓某東卻一直眉頭緊鎖,他已記不清這是第幾次“有意”地路過了。

1994年1月21日,賓某東與桂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簽訂了古亭山開發區個體園第三區第54號土地轉讓合同,並即時給付了地價款。然而,1998年1月,該建築工程公司卻違約將這塊土地重複轉讓給他人,且買受第三方於2004年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以致造成多年來賓某東有地卻無法使用。

與桂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等有關單位幾番“糾纏”無果後,賓某東無奈之下,將其告上法庭。經城中區法院判決,桂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返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19700元及從1998年1月逾期返還產生的利息損失,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94183元。

然而,桂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遲遲不履行生效判決。經執行法官多年來多方調查、走訪、協調,該建築工程公司在銀行無存款,也無不動產、車輛等登記信息,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依法將公司法定代表人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出“限高”、“限出入境”令。

屋漏偏逢連夜雨。賓某東妻子腦出血以致生活無法自理,賓某東年事已高,只能靠務農和打零散工維持生活,妻子的康護治療費用更是無著落。與賓某東因一樣的糾紛、且“執行不能”、並陷入生活窘境的還有陳某懷。2013年,陳某懷因交通事故造成大腦損傷,又身患中風和腦梗,其妻子身患頸椎病變和腰間盤突出,夫妻二人因病均無法正常工作,月收入僅1760元還需供兒子讀大學。

與桂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有關的兩起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執行案件陷入了僵局,城中區法院轉換思維、另尋他路。近日,賓某東、陳某懷的妻子接到了執行法官電話傳來的好消息:“你們的救助金有著落啦!”目前,城中區法院為賓某東、陳某懷分別報請的執行救助金11.3883萬元、11.39萬元均已通過城中區政法委審核。

“執行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法院一家的力量是很薄弱的。”城中區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張坤深有感觸地說,“在處理‘執行不能’案件時,及時與區政府、區政法委就案協調溝通,爭取救助金支持,切實為生活確實困難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救助,是一種有效的化解方式。”

為此,柳州市兩級法院均已成立了由院長掛帥的執行救助領導小組,通過主動彙報執行救助工作和個案情況,引入政府相關部門的力量支持,推動形成“法院+政府部門”聯動救助的模式, 讓“紙上判決”實實在在落地。

長遠進位“全面造血”

“陳法官,你怎麼和扶貧隊員小楊一起過來啦?”9月6日,家住融水縣汪洞鄉涼水屯的劉某芬看到與扶貧隊員楊揚一同出現的融水縣法院執行法官陳少強不禁詫異地問。“劉大哥,陳法官想跟我過來看看,還有什麼能幫你的!”扶貧隊員楊揚笑稱。

9月1日,同樣是陳少強法官為劉某芬送來了5400元執行救助金。“這相當於前妻拖欠了一年的撫養費,娃兒的讀書有了保障,這真是幫了大忙了!”當時,劉某芬高興地盤算著。

原來,劉某芬與徐某萍經融水縣法院調解,達成自願離婚意願,並協定兒子小江跟隨父親劉某芬生活,母親徐某萍每月支付450元撫養費,直至兒子年滿18歲為止。可是,調解書生效後,徐某萍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通過各種調查渠道,發現徐某萍沒有存款、房屋、土地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徐某萍外出務工,至今下落不明。

經執行法官瞭解,劉某芬患有慢性疾病,只能靠給周邊村莊打零工,勉強維持日常生活開支,而平時吃藥、兒子小江在小學讀書的費用已讓這個家庭生活極其困難。因此,融水縣法院積極為劉某芬向政法委申請發放救助金,才有了9月1日陳少強法官登門“送錢”的畫面。

“現在,一直找不到前妻徐某萍及其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救助金只是一時之計。劉某芬沒有穩定的收入,患病需長期服藥、孩子又在讀書……任何一項都會成為壓垮劉某芬的‘最後一根稻草’。”陳少強法官從9月1日完成執行救助金交付任務後卻一直在憂思。

於是,陳法官主動聯繫上劉某芬對口精準幫扶的扶貧隊員楊揚,與其共同協作配合,力爭協調當地村委、鄉鎮政府和民政局、衛生局,為劉某芬辦理低保或慢病醫療保險。“在根源問題上造血救治,比傳統的簡單輸血治療,更能為困難申請執行人提供一個長期的保障!”融水縣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曉東解釋道。

2017年以來,融水縣法院建立司法救助與政府精準扶貧幫扶聯動機制,對符合困難申請條件的執行人,與扶貧隊員攜手,積極協調有關單位、部門、企業,為其提供生活、生產以及工作上的支持,逐步形成執行救助一點、民政救助一點、社會救助一點的多元化救助格局。

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鬍海蘭表示,案件“執行不能”對每一個申請執行人來說,都猶如歷經一場寒冬;柳州法院希望通過推進執行救助“暖心”工程,為寒冬照進“一抹陽光”,融化申請執行人心裡的“冰霜”。

(各院綜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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