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區檢察院成功建議行政機關移送、公安機關立案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六安市工商行政與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正在辦理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貨值較大,引起了市、區兩級檢察院偵監部門的關注,當事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金安区检察院成功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金安区检察院成功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金安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殷傑當即找到工商局的辦案同志瞭解情況,據其介紹,2018年9月13日,六安市工商局接到海瀾之家品牌管理公司舉報,對位於金安區三十鋪鎮大華山路5號倉庫進行檢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萬某等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現場查獲涉嫌侵權海瀾之家服裝、鞋子、皮帶等共計3800餘件,貨值14萬餘元。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應予立案追訴,而查獲商品貨值比標準略低,恰巧不夠刑事立案標準。在介紹涉案人萬某情況時,行政部門辦案同志無意中提到,此人在江蘇江陰曾因假冒海瀾之家商標被當地行政機關處罰,為逃避處罰,逃回六安,又重操就業。殷傑副檢察長當即建議行政機關赴江陰調閱相關材料,如情況屬實,應將兩起事實合併,如構成刑事犯罪應予追訴。行政部門辦案同志在聽取建議後,在中秋節放假期間,馬不停蹄地奔赴江陰,順利調取了萬某在江陰的違法材料。

金安区检察院成功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9月25日,中秋節過後的上班第一天,金安區檢察院召集行政部門、金安分局辦案同志召開聯席會議,由於萬某在江陰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貨值金額4萬餘元,加上在本地區涉案的14萬餘元,共計涉案貨值18萬餘元,其行為已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殷傑副檢察長當機立斷,建議六安市工商行政與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線索移送,同時建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對該案立案。

當日中午,金安分局和市工商局的辦案同志前往涉案倉庫找萬某時,竟發現萬某不知悔改,又從上游進了一批假冒註冊商標的貨物,在原倉庫繼續銷售,經現場清點達2000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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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增強震懾侵權犯罪的法律效果,進一步提升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金安區檢察院、金安分局、六安市工商局以及海瀾之家公司相關負責人於9月29日再度召開聯席會議,明確下一步案件辦理方向,計劃與多地警方聯動,向上遊經銷商、生產商深入挖掘,追根溯源,徹底查明犯罪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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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萬某等人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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