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些人說要在2019年之前註銷公司比較好?

20121979


2019年1月1日,我們國家有兩個重要的措施實施。

第一,就是稅務部門開始徵繳社保費。經過長時間過渡,國家已經發現有勞動部門徵繳社保費,不如稅務部門徵繳社保費力度大。


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勞動部門不專業,很有可能會被用人單位各種做賬形式,規避了具體的應發工資。

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對稱。企業究竟做了多少工資?發了多少工資?勞動部門無法實時掌握,僅憑用人單位自主申報的繳費基數來扣繳社保。

所以,也就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企業發現了這個漏洞,一律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的情況。

勞動部門如果對所有企業進行一一糾正,沒有足夠的行政力量。通過勞動部門向用人單位下發調查詢問通知書等方式,是效率最低下的方式。如果有稅務部門直接根據其往期數據,調閱核實繳費基數,不僅省時省力,而且沒有正常繳納社保的話,可以跟稅務綁定。

如果不能納稅,可能不瞭解的人覺得可以偷著笑了。然而其延伸就是,要承擔偷稅漏稅的責任,無法開發票就無法正常經營了,這樣的企業走不遠。

第二個問題就是,個人所得稅徵繳方式的轉變。尤其是勞務報酬,稿酬收入,特許權使用收入都併入了個人所得稅計算範圍。


這裡面最大的影響就是,會建立全民的所得收入監控體系。稅務要是沒有足夠的能力,怎麼能夠將這四項收入合併到一起呢?

以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工作會越來越嚴格,對應而言,有可能會對逃避個人所得稅的懲罰越來越重。

有人說,早日註銷企業,可以規避相關的追溯性懲罰。尤其是前些日子,一些企業被曝出追繳十年的社會保險費,下達徵繳法律文書的機關是稅務部門。

這個實際上不用擔心的,這是正常的勞動維權手續。並不是說,這是稅務部門的專利,勞動部門只要在人家舉報後,核實無誤的情況下,也必須要根據勞動者的要求追繳部門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勞動部門主動巡查的力度會少。國務院常委會已經作出表態,不搞運動式清繳。

實際上現在初步註銷公司,沒有多大意義。因為我們要註銷的公司肯定是空殼公司,而且多數是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沒有財產的話,都無所謂了。

因為企業破產法也規定,第一順位保護職工的工資,第二順位才是社保和稅務。


所以,不用太擔心這件事情。這項變革利在未來,不會對過去產生多大的影響。


暖心人社


之所以會有2019年之前註銷公司比較好的說法,是因為自2019年開始,社保將由稅務部門徵收。


某地向企業徵繳十年社保的新聞寒了很多人的心,本已微利或者虧損,再要交一大筆費用,基本可以宣告企業死亡了。雖然補繳社保被及時叫停,但是影響是極壞的。企業主都會仔細思量,看看是否還有必要繼續經營。


2019年社保由稅務部門徵收,換了一個繳費對象,最直觀的結果就是之前可以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今後則要按實際所得繳納。對於個人和企業來說,確實會形成因為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高省了幾十或者一兩百元,但是社保都會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數百元。


個人實際到手收入會減少,企業每月的人力成本會有10%左右的漲幅,這就是最直觀的結果。當然對於之前不繳納社保的企業來說,增加30%的人力成本也很正常。在盈利普遍困難的當下,這將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千斤重錘。


實際上,消息公佈後一些不再經營的企業和虧損企業已經在抓緊時間註銷了。畢竟註銷公司比註冊公司複雜多了,短則三五個月,長則一年半載。


註銷公司最大的難題在於賬目要清晰,沒有偷稅漏稅行為,否則都要補上才能註銷。找代辦公司花三五千元可以註冊一家公司,如果賬目沒做好,也許三五萬元再用上半年時間不一定能註銷一家小公司。


從經營角度講,高房價帶來的場地租金大幅上漲,高房價帶來的消費擠壓效應,源頭企業借環保大肆漲價,缺乏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未來幾年生存將會更加艱難。從這個角度講,在成本還將大幅增加的時候,及時止損很有必要,這就是2019年之前註銷公司的核心邏輯了。今年不註銷,明年再註銷的時候,不但要算清稅費,還要算清社保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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