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内容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发展创新与乡村治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近年来,仙居县立足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的实践经验的优势,将绿色化发展理念伸延、拓展到乡村发展和治理的各个领域,探索形成了以绿色公约、绿色货币、绿色调解为主要载体的“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了“枫桥经验”的绿色化,成功打造出了绿色化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有效载体,培育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走出了一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创新共生的内生化道路。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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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内生逻辑

“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植根于仙居区域文化传统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实践进程,是仙居县坚持“八八战略”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和五大发展理念的产物,是仙居持续深入地探索山区县实现全面绿色化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之路,并以绿色化发展理念和思路探索乡村治理之道取得的重要创新成果。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作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的试点县和台州母亲河的源头,仙居“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川秀美,人杰地灵,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在农业经济时代,仙居是浙江26个欠发达县之一,但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也给今天的仙居留下了秀美的自然环境,为绿色化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仙居日益深刻地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探索传统产业转型新路子,着力做大做强绿色品牌,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守住“绿水青山”的同时,找到了通往“金山银山”的快速发展之道。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2012年仙居县委县政府正式提出了“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2015年仙居县成为浙江省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县,绿色化发展由此成为指导全县发展总体战略,成为全县各项工作的总载体、总抓手。

2016年起,仙居县委县政府相继实施开展了绿色化发展改革全面推进年、攻坚年、深化年活动,三年多时间里,绿色化发展融入了全县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全县紧扣绿色发展主基调,以绿色化发展改革统筹“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县域城乡发展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建立互相衔接协调规划体系,制定出台绿色化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计划,既明确“施工图”,也明确“路线图”,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的绿色化发展规划体系。全县以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宗旨,以生产循环化、生活低碳化、全域生态化、治理现代化、福祉共享化为目标,全力打造县域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绿色生活方式践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绿色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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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率先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县级《绿色化发展指标和评价体系》,按照“可量化、可评估、可操作”原则,组织开展制定农业、工业、旅游业等各大产业的绿色标准,着力构建以“低投入、少污染、高产出”为核心的绿色产业标准体系,倒逼产业发展的绿色化。

三是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和体制机制,着力将国家新发展理念融入地方发展实践,以生态农业、清洁生产、生态旅游、美丽经济“四大业态”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逐步走出了经济绿色化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共生共赢之路。绿色化发展的成功实践使仙居先后获得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等多项国家级称号,成为浙江践行“两山”理论的排头兵、生态文明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样板区。2018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省发文推广《仙居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做法与经验》(浙改办〔2018〕6号)。

显然,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不仅有得天独厚的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基础,更有着绿色化发展试点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支撑。在一定意义上,“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正是绿色化发展实践从推进经济发展模式绿色化转型,向城乡生活方式、公共政策体系以及乡村治理模式绿色化转型拓展的自然产物,有着深刻的内生逻辑。

持续深化的绿色化发展探索,打通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之道,其产生的实实在在的共建共享效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居民对绿色化发展的认同感,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提供了广泛的民意基础。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截至目前,在全面推进绿色化发展的进程中,仙居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入了全民绿色致富的快车道,形成了发展方式转型与思想观念转型的良性循环。

在深化绿色化发展实践的探索过程中仙居在全国率先开展学校、家庭、企业、医院、乡村、乡镇、景区、宾馆饭店等十大层面绿色创建,形成了广泛的绿色生活推广机制,使绿色发展、绿色生活在全县日益深入人心,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探索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绿色创建,有效地推动了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做足绿色化这篇大文章,探索绿色化改革发展的运行机制、服务规范、运作载体等在仙居蔚然成风。仙居坚持用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政策组合拳,全面开展“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山”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空气质量(PM2.5)监测系统全覆盖。在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交通部门开通定点、定线、定时绿色公交专线,新增公共自行车站点30多个,建成200公里的永安溪绿道为主轴的城市慢行系统,初步形成了全县域的绿色交通体系。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仙居以“人畜分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实现农村环境的大转变。目前仙居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各村按照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形成“垃圾不落地,乡村更美丽”的画面。绿色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各个乡镇(街道)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为绿色化发展向绿色化治理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绿色化发展试点中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绿色化发展政策体系,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探索提供了广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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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了《绿色项目引导目录》、《绿色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政策》、《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绿色招商制度》、《仙居县生态文明旅游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20 余项推动绿色化发展改革的“政策清单”。这些创新举措,都使仙居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形成了高度鲜明的绿色化政策导向,激励引导着乡村的发展和治理朝着绿色化的方向演进。

仙居在绿色协同治理机制方面的系列探索,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探索提供了直接的经验和思路启示。

为增强绿色化发展的合力,近些年仙居大力强化共治思维,积极构建以政府主导绿色行政,企业主体绿色生产,媒体主流绿色宣传,社会组织绿色参与,公众践行绿色消费,专家学者发挥绿色智慧的协同合作治理模式。发动企业、学校、机关、社团等各级组织参与绿色创建,动员全县200个义工组织和1.5万名志愿者,全程参与绿色活动和绿色宣传,将绿色行政、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参与、绿色宣传和绿色智慧有效结合,形成完整的绿色协同治理体系。与此同时,为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改革乡镇各自为政、发展无序、机构重叠、资源浪费的局面,仙居建立了“六大协作区”,对乡镇规划、重大项目、人口集聚、公共服务进行统筹,重点加强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分片区协作、抱团式发展,通过整合资源,加强上下级之间、城乡之间交流合作,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基本公共均衡发展。这些绿色化的公共治理机制的有效尝试,都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探索提供了先导的示范作用。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绿色化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在物质丰富和满足以后,必然有更高的品质生活要求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超越一般生存需要的更高层次的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意味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意味着新时代需要在人民群众更高层次需求层面统筹规划绿色化发展问题,真正将绿色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绿色化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深度融合。更进一步讲,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还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让城乡群众广泛参与到基层治理过程中来。仙居在全面深化绿色化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正是自觉地顺应新时代中国改革发展基本潮流取得的基层治理创新重要成果。“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预示着仙居实现了从绿色化发展到绿色化治理的全面拓展、延伸,以绿色化发展和绿色化治理的有机统一,共同推动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

从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立县”战略,到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的“绿色化发展”,再到“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仙居绿色守护、绿色发展、绿色治理的持续探索,呈现出了一脉相承、依次递进的内生逻辑。这种既顺应改革发展潮流,又始终立足地方实际的演进逻辑,正是中国道路、中国方案不断完善在县域层面的一个重要缩影,为山区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之路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样本。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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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通过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的探索,以及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仙居在乡村治理创新上也已形成绿色公约、绿色货币和绿色调解三大运行机制,形成了可操作、可推广的“三绿”乡村治理的制度规范。

绿色公约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绿色化发展与绿色化治理有机融合,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十大绿色公约,用以约束规范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在培育良风美俗的过程中,调动村民参与村务治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村民自治制度有效地运转起来。

公约内容包括:①生态环境要保护;②垃圾处置要分类;③田头屋边要整洁;④厕所厨房要干净;⑤交通出行要有序;⑥淳朴乡风要保持;⑦矛盾纠纷要调解;⑧邻里相处要和谐;⑨绿色资产要维护;⑩乡村产业要发展。这其中,一至四条体现“生态宜居”的要求;五至六条体现“乡风文明”的要求;七至八条体现“治理有效”的要求,九至十条体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要求。

十大公约既有村民行为规范,要求党员户带头执行,并实行党员责任网格制度,通过党员联户包干,推进《绿色公约》落地生根。同时也有对村级组织履行村务治理职责的要求,其中“绿色资产要维护”,对于强化绿色化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维护绿色资产,仙居制定出台了《永久绿色资产管理清单和永世维护享用办法》,成立由班子成员、文物专家、林农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绿色资产评估小组,对各村古树名木、古村名居、古道古堰、摩崖石刻、名画古书、牌匾圣旨等进行排摸建档,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成为该村绿色资产清单。凡是纳入清单的绿色资产,不得随意退出,一律永世维护。如果遭到破坏,将直接对乡村两级干部“一票否决”。这项制度对于保护绿色资产,守住一方乡愁具有重要的意义。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实施绿色公约,调动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积极性的关键,是建立互学互比机制,在村、乡、县三级设立“五项擂台赛”,即门前屋后比整洁、厨房厕所比干净、立面改造比进度、交通秩序比文明、党员干部比威信,对“绿十条”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同时各村开展“绿色村庄”创建“五星”评比活动,以及“慈孝之星”、“创业之星”、“和睦之星”、“贡献之星”和“垃圾分类标兵”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助推“绿色村庄”创建。

绿色公约的最大创新亮点,是将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治理的要求,落实为村民易于知晓的村规民约,进而将村规民约同村民自治制度有机地融合,使之成为村民自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绿色理念融入村务治理的各个领域,融入村民生活细节的同时,有效地激活村民自治制度,使绿色治理真正成为基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自主治理过程。

绿色货币

绿色货币是一项市民和外来游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奖励制度,市民和游客参与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的相关活动记录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可用于绿色消费、生活缴费、公益捐赠等支出的绿币,从而引导人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该项制度设计的重要的目的,是努力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乡村治理格局。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绿色货币目前主要有三种实施方式:一是针对外来游客的绿色货币,游客的绿色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获取凭证,可兑换为一定的绿币,用以支付在仙居的相关支出。二是针对拥有市民卡选择步行、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市民群体进行绿币奖励;三是科普绿币,对市民通过“科普中国·户户通”平台阅读科普信息,根据其阅读、转发科普文章数据给予绿币奖励。为了保障绿色货币制度常态化运作,设立绿币基金,游客在商家所使用的绿币,由绿币基金以现金形式统一回购。绿币基金和绿币面值分别由各村(社区)自行筹集和确定。

绿色货币的最大创新亮点,是建立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的激励机制,以实实在在的参与共建的受益,引导市民和游客将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内化为生活准则,外化为生活习惯,同时将广大市民和游客纳入地方治理过程,以开放性的乡村治理结构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改变“你违规、我管理,你浪费(污染)、我治理”的被动局面。

绿色调解

借鉴枫桥经验,结合仙居自身绿色化发展试点实践,以“五步五法”将解决矛盾纠纷的固有传统、习惯做法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现矛盾不出村,就地化解的同时,推动村民在绿色化发展和绿色化治理上形成更加广泛的共识。

绿色调解按照五个步骤有序实施,即积极受理找苗头、义务劳动做两工、调查取证四询问、过错罚种三棵树、协商和解握握手。五大步骤,既以积极主动、协商和解的方式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又将矛盾化解同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结合起来,是极具乡土气息和现实生命力的绿色调解方式。

绿色调解五种方法包括:褒扬激励法、真情打动法、排忧解难法、公正评议法、乡贤领办法。五种方法广泛调动了乡村治理的各种资源,广泛运用乡土德治的各种方法,较好地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绿色调解的最大创新亮点,是将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同绿色化发展和绿色化治理有机地融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掘民间治理资源,广泛引入德治治理机制,实现矛盾不出村,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地节约矛盾纠纷治理的公共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运用“义务劳动做两工”、“过错罚种三棵树”等手段,使矛盾纠纷调解过程转化为村民自我教育过程,转化为矛盾双方参与绿色化发展治理的过程。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借鉴意义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以绿色化发展和绿色化治理为引领,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富有生命力的重要成果。这一创新成果既符合乡村治理创新的大趋势,又契合现阶段乡村治理面临的现实挑战。既形成了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又为下一步体制机制丰富完善提供了开放性的空间,具有广泛的借鉴、推广价值。

“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了枫桥经验的绿色化,成功打造出了三治融合的有效载体。枫桥经验是浙江基层治理具有范式性意义的品牌。2018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三绿”乡村治理模式通过绿色公约、绿色货币和绿色调解等治理机制和载体建设,有效推动了乡村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机融合,是对枫桥经验的重大创新。

首先,“三绿”模式实现了绿色化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践证明,设计、建构一种制度,同这一制度切实运转起来,并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完全是两回事。新世纪以来浙江涌现出来的大量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基层民主试验,究其实质,都在于补救自上而下的以选举为中心的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探索使基层自治制度运转起来的有效路径,以缓解村民自治制度难以有效承载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仙居探索的“三绿”治理模式,通过村民的广泛参与和长期的治理探索,逐渐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处置、田头地角清洁、门前屋后整理、厕所厨房清洁、乡村民宿发展等十条《绿色公约》,并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公约要求党员户带头执行,实行党员责任网格制度,使绿色公约和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因此,仙居的“三绿”治理模式,使乡村在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之后,强化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起符合国情域情、体现时代特征、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秩序,实现了绿色化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其次,“三绿”治理模式提供了德治引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如果说自治是基于村民之间的刚性治理规范,那么德治则是基于村民内心认同和自我约束的治理机制。在传统的熟人社会里,道德具有强大的社会行为约束力,德治一直是传统社会的重要治理机制。进入现代社会后,传统道德面临着熟人社会解体、传统生活方式解构的多重挑战,德治在乡村的作用受到极大削弱。如何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中重新激发德治的力量,需要重建机制和载体,并以此重塑乡村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仙居的“三绿”治理模式,为新时代乡村德治提供了新的路径。在多年的探索中,仙居构建起了乡村绿色调解五法,通过聘任一批有影响力、有专业素养的乡贤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最佳的调解效果。开展“绿色村庄”创建“五星”评比活动,广泛弘扬传统道德和家庭美德,助推“绿色村庄”创建。调解和评比活动中传统道德的引入,激发了传统道德在乡村的治理作用,有效弥补了法治和自治的不足,德治也成为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再次,“三绿”治理模式搭建了乡村法治观念培育的新平台。有效的自治和德治必须以法治为保障。“三绿”治理模式坚持以法治为基础,通过法治推动村民自治,通过法治激发乡村传统道德的治理作用,实现了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统一。一方面,仙居通过引导各乡村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制定《村规民约》和《绿色公约十条》,并要求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构建了乡村治理的约束性制度。在日常调解中,通过引入相关人员参与调解,引导村民在法制框架下实现和解。这些治理机制推动了法治与自治的有机互动,使治理进程既符合法治要求,又实现村民自我管理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另一方面,仙居在《村规民约》和《绿色公约》中大力引入乡风民俗等要素,在绿色调解中大力倡导乡村熟人社会和传统道德的教化作用,并通过慈孝之星、和睦之星等评选活动提升村民的荣誉感,实现了乡村治理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

总之,“三绿”治理模式通过绿色化发展与乡村治理的有机融合,实现了法治、德治和自治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乡村治理样本。

“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以构筑绿色家园为核心,培育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新时代的乡村治理需要构建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以构筑绿色家园为核心,充分激发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在共建中实现绿色发展成果共享,逐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首先,“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构建了多元主体的治理框架。现代社会的多元化与复杂性需要构建一个多元主体的治理体系,让不同主体都能有序参与到治理进程。“三绿”乡村治理模式适应当今社会多元化发展要求,构建了一个多元主体共建的治理体系。通过绿色公约和村规民约,使广大村民都成为了乡村治理的参与主体;通过探索绿色货币制度,使外来游客成为了环境保护的积极参与者;通过创新绿色调解体系,有效推动乡贤和本地能人参与到乡村治理中;通过建立党员责任网格制度,制度上落实了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责任。因此,“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构建起了多元主体具有各自功能角色的治理体系。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其次,“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了多元主体有效合作互动的治理格局。“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灵魂在于它是一个活的治理体系,而不只是静止的制度安排。为了构筑仙居共同的绿色家园,党建始终发挥着引领作用,成为多元治理主体合作互动的根本推动力。而以绿色基金为基础的绿色货币,通过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活动,不但有效激发企业参与绿色基金,而且有效激发广大游客和村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同时,村规民约、绿色公约和绿色清单等机制,逐渐形成了乡村熟人社会相互监督的绿色行为规范。在多元主体的多元互动中,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将绿色化治理理念转化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走出了一条新时代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创新共生的内生化道路。

绿色美丽的生态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追求,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但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并不一定能转化为集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里可能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只有每个人的行动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在特定的博弈和行动规则中,才能真正转化为集体的美好行动,实现共同的目标。“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正是一种将每个人的美好生活环境追求转化为集体追求行动的机制。在“三绿”模式创建中,将人们对周边环境的态度转化为一条条的乡规民约和绿色公约,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使这些规约成为村民的行为准则,通过基层党建和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保证这些规约得以有效遵循,从而将绿色化的理念转化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使抽象的环境目标转化为公共事务治理的有效机制,成为人们日常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习惯,“三绿”治理模式因此逐渐与仙居人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三绿”模式在环境公共事务有效治理基础上,还将自然资源保护、乡村民宿发展和乡村生态农业发展等绿色产业融入乡村公共事务治理中,从而构建起一个以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为枢纽的、乡村生活和乡村生产有机结合的绿色化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创新共生的内生化道路,使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成为连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绿色通道。

仙居“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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