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号重庆巴南区39岁妇女在幼儿园砍伤14名孩子,该如何判罚?

皮皮江ii




看到这个新闻,我几乎要哭出来,不知道面对这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是如何伸出她恶魔般的手行凶的……让正常人看到都会心中隐隐作痛。



不管什么原因,不要把愤怒牵扯到无辜的人!出现这样的人类恶魔一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但是幼儿园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幼儿园的安保一定出现了漏洞,不然怎么还会让社会上的人随意进入呢,人进去后,当时保安和教师以及相关在场人员都干什么呢?这也要有待调查。



在这里也希望国家高度重视儿童的安全问题,还有就是有精神病的人应该严加管控。还有就是如果没有完善的条件就不要办学,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大家对这个事实怎么看?

最后祝愿孩子们早日康复消除心里阴影快乐成长。



昨天看到这个新闻我是很震惊的,里面那些画面我也不敢去看,我现在想说的不是行凶者会受到怎样的判罚,因为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和严肃,触碰了的人,都会得到相应的制裁。

我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女子拿着菜刀就可以行凶,她进入幼儿园的时候没有门卫吗?学校的安保为什么会这么不堪一击。我想起我的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是快放暑假的前几天,学校发来通知,说某某幼儿园遭遇-一社会闲散人员欲持刀行凶,虽被制服,但他还有其他同伙,因怨愤社会,想打击报复,会对我市其他幼儿园构成严重安全隐患,特提前放暑假。我就想说了,每次遇到安全隐患,连防卫的措施都没有吗?

刀砍向这些最小的幼儿,真的是丧心病狂至极,她必定会送到法律的严重惩处,可是孩子的安全,由由谁来保证呢?我们已经看到了在这次的事件中,门卫和安保是不够强大的,没能在恶性事件发生前就遏制它,我想说为了孩子的安全,门卫不可小觑啊!


米粒妈妈王雨果


今天看了新闻,真是气愤,又可怜孩子们,他们那么小那么可爱,这个恶毒的动物不值得一点点怜悯,谁怜悯它可怜她我就骂死它们,判死刑也不足以平民愤,不杀它怎么对得起那么多受伤的孩子和家长?这种东西不适合人类社会了,可以让阎王爷带回去拴着了!


空白折扇


该妇女刘某明知其持刀砍人行为会造成不特定多数幼儿的伤亡,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砍伤了14名无辜稚嫩的孩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暖阳悠悠609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妇女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用菜刀做凶器直接撞入幼儿园残忍地故意伤害无辜的众多幼儿,多达14人,对幼儿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程度十分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极为严重,产生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建议国家司法机关给予其顶格量刑,依法严惩不贷。根据危害公共安全罪条款可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心灵之光395


只能说还没完全泯灭人性吧,若真想杀人,砍死一两个小孩还是挺容易的。可能在哪里闹了矛盾找小孩这种弱势群体发泄心中的不满吧。但毕竟情节恶劣,对社会影响不好,以后出去估计也无地自容无脸见人了,判刑的话就算不死也是终身监禁。


渝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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