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釋放又被抓 男子上演「四進宮」

案情回顧

10月17日22時許,一群眾向棗強縣公安局大營派出所報案:其當晚停放在某飯店門口的電動三輪車被盜。接報後,辦案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經縝密偵查,很快鎖定併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經查,王某之前因盜竊已被判過三次刑,就在當月剛剛刑滿釋放,出獄不久的王某又“重操舊業”,僅在一週之內先後作案三起,在大營鎮火車站廣場處盜竊電動三輪車一輛、在大營集市趁一名60多歲的老太太下車撿拾垃圾之際,將其電三輪騎走......


剛剛釋放又被抓 男子上演“四進宮”


出獄沒幾天的王某再次被刑事拘留,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但不管怎麼說,小編還是希望“四進宮”的他在監管人員的教育下,能夠良心發現、痛改前非,出來後堂堂正正做人,為社會貢獻一些正能量。同時也希望廣大群眾以此為戒,世有百行,切莫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否則,不僅自己終食惡果,父母親人也將因之蒙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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