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智慧財產權律師的成長曆程

一個知識產權律師的成長曆程

我們總是需要在經歷成長

大家好,很高興跟大家分享。我的題目叫《一個知識產權律師的成長曆程》。實際上就在此時,我覺得自己的成長遠遠沒有完成。我跟很多律師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我一開始執業就是以專業化領域為方向,並且我做的是訴訟。從執業以來也一直是從事的知識產權方面的一些案件。可能有很多律師想對知識產權感興趣,有可能以後會從事到這個領域裡面來,那我就結合自己的一些個人體會,談談我對知識產權律師的一些認識。

前面算是一個開場白吧,我先簡單的做一下自我介紹,我是律師,也是專利代理人,我本科是學的農業,研究生讀的法律碩士。

互動嘉賓的喬萬里律師,我確實跟他比較有緣,上次我們在另外一個群裡互動,關於京東抄襲問卷網的問卷,裡面涉及到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我們做了一個探討。今天,希望能夠跟喬律師以及其他群友進行互動。

一、個人的成長經歷

1、堅持決定一切

在進行這個分享之前,我想談談堅持。我的執業年限不是很長,跟群裡面很多律師朋友相比,人家有的已經執業七八年,但我覺得,不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做律師。我覺得有一些東西是相通的,那就是你對這個職業有沒有一種堅持。我那時候讀研的時候,我說實話我考研也是為了做律師。然後讀研的時候呢,沒想過做知識產權方面的律師,後來是因為我有一些同學他們在考專業代理人的證,然後我那時候閒的沒事幹,覺得我要考一下,僥倖的是,在畢業之前我考過了。後來考過了之後呢,我當時的選擇就是,要麼進專利代理所,要麼進律所。後來在一個學長的引薦下,我就進了我現在的這個所,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一家既可以從事專利代理也可以開展律師業務的雙證所。

我們所是那種全提成的所,前期的話生存壓力非常大,有很多的新來的律師堅持不了就離開了。但是我還是堅持下來了,一方面是歸功於我對律師職業的熱愛,另一方面,也歸功於我們所的主任汪旭東律師,他一直在耐心細緻的帶著我。

記得第一次開庭我是跟著我們主任到最高人民法院開庭的。當時到達北京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我跟主任兩個人在一個民居的屋簷下面躲雨,覺得很恍惚。我當時就不停地冒出一個念頭我說我就這麼做律師了?我一直不敢相信。在大概幾個月之前我拒了一個待遇非常好的一個offer。

我的律師之路是一個華麗的開始,因為很多律師可能打了很多官司都不會去到最高院去有一個辦案的經歷。跟著主任後面辦案,我覺得就是多學多看,而他的一些細節也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我。

比如有時候跟他一起到食堂去吃飯,他會把餐盤端著然後送到收餐盤的地方,他會等著那個服務員把餐盤接過去他再走,而不是像我們很多人直接把餐盤往那兒一放。比如說進電梯,他會主動的站在電梯的那個按鈕的地方。而這些帶給我的一個感受就是,我覺得做律師有時候更是一個學做人的過程。

我很慶幸的是在我在一開始做律師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好律師。我覺得好律師這個稱呼是非常不容易的,你可以是一個成功的律師,但你想做一個好律師非常非常的難。

在經過了第一年非常痛苦的煎熬之後,我開始慢慢的有了起色,我開始不為生計發愁,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對案件的一些思考上。

我到現在為止一直保持著幾個習慣,第一個習慣我的週一到週四肯定是穿正裝的,週五因為會有應酬相對隨意一些。第二個的話我會每個月定時買書。我記得我當時拿到了第一筆律師費,我就激動的就是去買了一套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集成》,就是劉德權主編的那本書,很有名的。那本書打完折也要將近三百塊錢。現在買書也是成為了一種習慣,接觸到新的案件我的一個習慣還是先買書學習下。第三個習慣就是我比較喜歡寫文章,去年一年我大概寫了五六十篇文章是有的,當然也不是太多。比那些每個星期都寫或者隔兩天就寫的差一點。但是我覺得你每年寫這麼多,堅持十年,那會是怎麼樣的一個場景,其實很多事情真的是在堅持。

2、生存比發展更重要

我的前期還做很多民商事案件,比如說我在我們所有人喊離婚律師,因為我辦了大概七八件這樣的案件。我也做過合同方面的訴訟,我覺得合同這一塊實際上是民事訴訟的一個重中之重。我還代理過刑事案件,也做辯護人,目前我手上有一個刑事案件。我覺得專業化的發展不應當排斥其他領域的一些案件。雖然說你一開始是要去做專業化,但實際上律師剛執業的初期,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生存。換句話說就是說律師的生存比發展更重要。

這句話是我在西南政法大學有一本《大律師如是說》,裡面一個律師這麼講,他說律師的生存比發展更重要。

我一開始就清楚的知道,你只有活下去才能談以後的追求,所以我一開始的時候是什麼案子都做的,包括勞動爭議的案子我也做,這也是我跟很多從專利代理人或者商標代理人轉到律師行業的知識產權律師不一樣的地方。我覺得只要自己能靜下心來把案情摸透之後,就算遇到其他民商事案件也能做好。

3、寫作是最好的營銷

說到生存問題的話,就得談談案源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不僅是知識產權律師會遇到的問題,而且應該是每一個純提成律師遇到的問題,也就是說我的業務案源在哪裡?目前我的案源主要來自於兩部分,第一是其他律師的合作案源,第二是通過律師營銷開拓的個人案源。而律師營銷中,我一直堅持寫作是最好的營銷。

我平常比較喜歡寫文章,做律師之後開設了專門用於寫作的博客和微博。最近還建立了個人網站。我的每一篇文章的標題我都會加上“知識產權律師王晶”這樣的一個字眼為了讓搜索引擎更容易檢索到。

文章可以是專業的,前不久接受長江商報的一個採訪,當時她找到我的原因是看到了我在網上寫的一篇關於美國專利法的文章。

文章也可以對當下的司法制度、實踐做法提出善意的批評。有一次我到南京某法院立案,看一個告示說,律師代理的案件立案時如果對方當事人是個人的,必須要提供對方的身份信息。從民事訴訟法的角度來講,只要被告是一個確定的被告,我這個訴狀能夠送達就行了。我覺得這個規定很不合理,而且有違法嫌疑。後來寫了一篇文章《由一則告示談律師的執業環境》,沒想到真的被法院的人看到了,現在再去該法院已經看不到那條告示了。

寫作是個長期過程,但是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穫,如果說你的方向是學者型律師的話,那麼寫作更是必不可少。

二、知識產權律師的現狀

1、對於知識產權律師的三個誤解

第一個誤解:做知識產權律師需要懂專利

大家聽了我的背景,可能就覺得好像知識產權律師是不是都有理工科背景或者說一個專利代理人會好一點。我覺得如果你要從事專利方面的訴訟,那麼當然有一個理工科的背景,對你理解一些技術問題會有幫助;如果你是從事商標或者版權,或者其他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糾紛,我覺得這並不是一個必須的條件。

第二個誤解:知識產權律師很賺錢

我們國家對於知識產權是越來越重視,但這跟賺錢並沒有必然聯繫。

我本身雖然做知識產權案件,但是我也做其他案件,相對於律師收費的話,除非你碰到那些重大案件,知識產權一般案件的收費往往不是很高,比先民商事案件可能還要低一點。

第三個誤解:轉型做知識產權律師很難

大家可能覺得說我平常就是做訴訟業務,我平常就是做勞仲,我平常就是做婚姻,那我以後做知識產權行不行?我覺得只要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並且堅持下去,我覺得知識產權並不是那麼遙不可及。反正,我後來發現,知識產權有些法律問題甚至沒有一些民商事案件的法律問題那麼難。

2、知識產權律師的知識儲備:

如果想能夠熟練地辦理知識產權案件,你需要從哪些方面去增加知識儲備,這裡我談談我的體會。

我目前商標專利,還有版權、商業秘密的訴訟都有涉及,這裡向大家推薦幾本可能對大家專業化這一塊比較有幫助的書。

專業這塊,國家知識產權局出的《專利審查指南2010》肯定是必看的,而且是需要看好幾遍都不為過的一本書,專利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術語,例如新穎性、創造性的規定都在裡面。這本書我強烈推薦給大家。

另外還有本書就是著名的專利代理人吳觀樂老先生的《專利代理實務》,是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的。這本書我也推薦來看一下,雖然說它是代理方面的書,但是它對於專利訴訟中的經常會碰到的一些就是法律問題也相關的解釋。另外還有一本很著名的書叫《中國專利法詳解》,是尹新天寫的。那本書很厚,把整個專利法每個條文都進行了一個解釋。這幾本書我覺得是應該是我們做專利代理人或者說做專利訴訟律師比較認可的幾本也是比較權威的幾本書。其他的話大家覺得有好有壞,我這裡就不推薦給大家了。

版權這塊,我說實話也不知道是哪些書會比較權威。但鄭成思老先生肯定是版權的一個大家,他有一個《版權法》上下兩冊,大家可以買來看看。另外就是華東政法大學的王遷教授他寫的一些知識產權方面的一些書我覺得可以看看。我覺得他在網絡版權這塊研究的特別深,前段時間我也剛看完了一本叫《知識產權間接侵權》,我覺得裡面很多寫的特別好。特別是對於信息網絡傳播權,避風港原則,紅旗標準等等,這東西都做了很詳盡的闡釋。

商標的話,我看的不是太多,但是杜穎有一本《商標法》我覺得寫得很好。不是很厚的一本書但是把商標裡面方方面面問題都寫到了,而且這本書現在已經是第二版了。上面都是一些學者寫的書,比較官方的一些書,但是我覺得作為律師可能還要多看看法官寫的書,像比如說著名的孔祥俊、周雲川。

3、知識產權訴訟的基本模式

另外一點,談一下知識產權訴訟的一個基本模式吧!我覺得知識產權訴訟是有基本模式可循的,跟很多民商事案件不一樣的地方,你比如說像合同糾紛案,你要證明合同成立可能是從要約、承諾各個環節證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排除法定無效條款那些東西證明合同生效。它的舉證,民商事案件的舉證有特點就是他不可能歸納出一個模型出來,因為你的糾紛永遠都是那麼獨特,就算是兩個很相近的案件,他們的法律點可能也不同,這種不同的法律點決定了他舉證肯定是不一樣,而且每個案子的事實也不一樣。但是知識產權案件跟民商事案件相比,這塊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知識產權案件幾乎就是這麼一個套路,那這個套路就是首先你要證明你的權利基礎。你不管是版權商標還是專利,你都得要用一個東西證明你有專利權,你有商標權有版權。除了證明權利基礎的模式,第二個,因為知識產權糾紛基本上很多都是屬於侵權,不是屬於確權,比如說像什麼專利權的歸屬啊,確權也有,但是那個不是一個主流,它的主流還是侵權。因為中國現在山寨特別特別的嚴重,所以在舉證的第二條就是一個侵權事實。侵權事實這一塊實際上也是有模式的,比如說你說別人的作品侵犯了你的作品,無非就是要證明對方的作品跟你的這個作品實質性的相似。或者說你要證明對方產品錄入了你的專利權保護範圍。無非就是把對方的產品拿過來跟你比,所以說侵權事實這一塊實際上也差不多。第三個就是一個在賠償這塊,知識產權訴訟更多的採用的是一個法定賠償。就是說我們不是主張我們的損失,也不是證明對方的獲利,而是由法官根據這個案情來酌定一個賠償數額。所以說這塊的我覺得是因人而異,我有時候打專利訴訟這種批量性的案件我可能不會做這個工作,但是可能有個案的話,而且對方的材料比較充足,我會把這一塊的工作儘量做的細緻一點。除了剛才我說的權利基礎、侵權事實、損失賠償,另外還有知識產權案件很特別的一個地方就是維權的合理費用可以要求對方來承擔。所以說一般這個時候的話我們會把這個律師費、公證費,以及這個維權過程發生的其他合理費用,一併放在這個裡面做一個舉證,要求被告來承擔。所以說這麼看來,可能知識產權案件在舉證這一塊確實是比較簡單,我覺得其他民商事案件確實比較難有一個模式,可能侵權比如人權這塊,就是從四要件這個方面入手,但是你去證明四要件的時候可能每個案子都不一樣。但是知識產權的幾個方面,權利基礎、侵權事實這是必須要具備的,賠償損失跟維權合理費用視情況而定,不會有太大的出入。但是我覺得在知識產權案件舉證一塊的這種特點,倒也不是說它的法律問題很簡單。這個我自己分析了一下,我覺得在知識產權訴訟案件裡面,專利訴訟主要是偏向技術問題和事實問題的解決,商標的話我覺得介於專利和版權之間,而版權問題主要是理論問題。

今天跟大家分享這麼多了,時間也差不多有四十分鐘。我相信每一個律師他都有自己做律師的理由;每一個成功的律所,他都有自己成功的方式;而每一個青年律師他都有對律師職業的一些思考和體會。不想做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覺得不想做一個好律師的律師也不是一個合格的律師。律師這個職業,可能我們像我現在這個年齡的話可能還不會賦予太多的社會責任,但比如說像我接觸的那些主任級的律師,他們可能會把時間用在一些法律援助,用於政府提案這些更有意義的事情上。但是不管怎樣,我覺得大家都一直在努力,堅持我覺得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只有堅持下去才能做好。

這個行業我覺得是需要一些有理想、有思想、有想法的同志在裡面,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那個酸甜苦樂,每代律師都有每代律師的酸甜苦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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