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疲勞駕駛危害大,一不小心釀了大禍

「事故案例」疲勞駕駛危害大,一不小心釀了大禍

「事故案例」疲勞駕駛危害大,一不小心釀了大禍

2018年8月9日,鍾某駕駛粵K45J**小型普通客車從高州市石鼓鎮往鎮江鎮方向行駛,於22時許途經縣道X632線38公里+800米處的高州市鎮江鎮大嶺侯車亭路段時,由於與前車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致該車追尾碰撞正前方同車道內張某駕駛的粵KB**69普通二輪摩托車,造成兩車損壞,摩托車駕駛人張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

根據交警部門的調查,鍾某在當日15時許開始駕車從廣州市返回茂名化州市,直至當晚22時發生交通事故前,都是他本人駕車,並連續駕駛7個小時未停車休息過。由於鍾某疲勞駕駛,沒有留意到正前方正常行駛的摩托車,更沒有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導致駕車追尾碰撞摩托車,將摩托車向前推行了八十多米才停下。

經綜合相關的證據材料,交警部門認定鍾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造成事故,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8月23日,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

疲勞駕駛危害大,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夜間駕駛司機俗稱“紅眼司機”,就是休息不夠疲勞駕駛。

駕駛人在長時間連續行車後,會產生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的失調,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

疲勞後繼續駕駛車輛,會感到睏倦瞌睡,四肢無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斷能力下降,甚至出現精神恍惚或瞬間記憶消失,出現動作遲誤或過早,操作停頓或修正時間不當等不安全因素,極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夜間是容易犯困的時間,因而事故多發,且以行進間直接追尾事故居多,往往後果比較嚴重,車毀人亡時有發生。

關於疲勞駕駛是有法律法規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規定不得有“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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