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夾江縣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人民網成都10月26日電 (任重)據樂山市紀委監委官網消息,近日,夾江縣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夾江縣農村能源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塗晉飛違規發放電話費問題。2016年3月和10月,塗晉飛決定以現金包乾方式、50元每月每人的標準,違規向單位7名職工超範圍發放2015年度和2016年度電話費補助共計8400元。2018年6月,塗晉飛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法款予以收繳。

2. 夾江縣漹城鎮何村村黨支部書記何建紅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3月,何建紅組織20餘名村組幹部到雙流南新村參觀考察新農村建設,期間組織人員到黃龍溪景區遊玩,並在景區內一家飯店用餐,相關費用在何村村賬戶中報銷。2018年7月,何建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已退賠。

3. 夾江縣漹城鎮原千佛大道徵地拆遷工作小組組長楊勇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旅遊問題。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楊勇在擔任千佛大道徵地拆遷工作小組組長期間,向工作人員發放節日福利、工作補助,並組織外出旅遊,相關費用共計34601元採取虛列支出的方式予以報賬處理。2018年9月,楊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費用已退賠。

4. 夾江縣漹城鎮原南街社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1月至6月,原南街社區黨支部書記王秀蘭、居委會主任葛怡在無任何依據的情況下,以實際參與工作和取得成績為由,多次商議決定用社區集體資金和上級劃撥工作經費向社區幹部發放工作補助、獎金等,共計53580元。2018年10月,王秀蘭、葛怡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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