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反正我沒錢,隨便你拿我怎樣。”

不知從何時起,“欠債還錢”的公序良俗漸漸被打破,反而是“欠債不還”大行其道。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每每看到老賴在人間猖獗,都忍不住用我亮哥的名言總結一下:“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一般的招數已經對付不了他們,除非是國家重拳出擊,這幫“老賴”才會幡然醒悟,改過自新。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福建省明溪縣失信被執行人張某由於自己的失信情況被法院曝光在當地LED大屏幕上後,給16 歲的兒子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終於在兒子的強烈要求下,他來到執行局繳清欠款1萬元。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其實近些年來,國家一直在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範圍和力度,但是偏偏有些“老賴”不信邪,非要挑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結果得不償失。

1、“專屬彩鈴”讓人苦不堪言。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正所謂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老賴自以為欠債不還討了個大便宜,但是失信之事被人盡皆知後,以後誰還會信任你呢?

2、“尋人啟事”叫人顏面盡失。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失聯”“失蹤”是“老賴”賴賬的慣用伎倆,對此國家只好將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大規模地曝光在公交車站牌,飛機場、火車站、廣場的大屏幕上。既然聯繫不上了,只好發動群眾的力量幫忙“找找”了。但這個中滋味,唯有自知了。

3、跑路到國外,房產照樣被拍賣償債。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將逃匿到國外的“老賴”田某名下的位於珠海市某小區的房屋通過網上拍賣後,償還400餘萬的欠款。

欠款後,不少“老賴”會存有一種僥倖心理,以為只要逃往國外,法院就沒法執行了,或者天真以為法院不會執行被執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結果,只是想多了,照執行不誤。

4、高消費受限,海陸空絕緣。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成為“老賴”後,不僅出行時乘坐飛機、火車要受限,旅行、酒店住宿要受限,家裝、置物要受限,就連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也會受限。

5、牢獄之災。

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最後都怎麼樣了?

要是國家三番五次召喚,依舊拒不還債,那國家就只有送上一副“銀手鐲”了

而且,根據國家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第三十九項明確規定: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要觸犯法律,更不要試探法律。在這個越來越注重誠信的社會,切記誠信做人、做事,否則一處失信,便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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