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保障项目用地 决战征地攻坚

副标题:上杭县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大督查大落实”加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大督查大落实”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精神,18日,上杭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大督查大落实” 加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用林要求,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上杭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办法》完善了项目指挥机构与作战体系,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均要相应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规范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的职责、任务;明确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能分工,凝聚攻坚合力,切实解决土地房屋征迁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抓保障队伍,组建征迁工作队、司法服务队、执法强制队等三支服务工作队伍,实施项目阳光征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规范用地交地标准;强化综合施策,加强“两违”整治、扫黑除恶、司法裁决、宣传报道等工作;严格绩效管理,将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对相关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用地保障等一线重点工作二级绩效奖励基金和奖励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同时,《办法》后附《上杭县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上杭县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上杭县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对绩效考评的考评对象、考评指标、考评细则、考评方式等细节进行了说明。(郑嘉雯)

编辑:钟毅康 编审:杨其先 监制:张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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