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保障項目用地 決戰征地攻堅

副標題:上杭縣研究出臺《關於進一步推動“大督查大落實”加強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工作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市委“大督查大落實”工作方案,貫徹落實全市項目徵地拆遷工作動員大會精神,18日,上杭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動“大督查大落實” 加強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保障項目建設用地、用林要求,調動全縣各級各部門開展重點項目土地房屋徵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上杭加快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

《辦法》完善了項目指揮機構與作戰體系,規定縣級及縣級以上重點項目建設原則上均要相應成立項目建設指揮部,規範項目建設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的職責、任務;明確鄉鎮、縣直各部門職能分工,凝聚攻堅合力,切實解決土地房屋徵遷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重抓保障隊伍,組建徵遷工作隊、司法服務隊、執法強制隊等三支服務工作隊伍,實施項目陽光徵遷,嚴格執行徵遷政策,規範用地交地標準;強化綜合施策,加強“兩違”整治、掃黑除惡、司法裁決、宣傳報道等工作;嚴格績效管理,將項目用地保障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縣對相關部門、鄉鎮年度績效考評,建立用地保障等一線重點工作二級績效獎勵基金和獎勵機制,確保常態長效。

同時,《辦法》後附《上杭縣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工作績效管理考評辦法(試行)》《上杭縣項目建設用地保障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上杭縣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工作績效考評細則》,對績效考評的考評對象、考評指標、考評細則、考評方式等細節進行了說明。(鄭嘉雯)

編輯:鍾毅康 編審:楊其先 監製:張鋒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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