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司机喝酒至半夜 醉驾撞爆轮胎找来替身

工人日报重庆融媒体10月26日讯 (记者 黄乙品 通讯员陶璨雄)“请快点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吧,我等不及了,想回家睡觉呢。”一名20多岁带着酒气自称是车主的男子,在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队部催促民警说。他旁边,站着另一名自称是司机的男子。不料,民警沉着冷静,调取事故路段的交通监控视频后,立即将这位急着想回去“睡觉”的男子控制住,并对他进行酒精检测,还对他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置。这一幕发生在今年10月24日凌晨3时许。

2018年10月24日凌晨1时许,渝北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黄龙路永辉超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处置。

现场一片凌乱,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横摆在道路右侧车道上,车头撞上路边花坛,右前轮撞爆瘪气,车辆无法动弹。该车旁边站着两名男子,一名身穿黑色夹克的男子自称是驾驶员,另一名身穿绿色夹克的男子自称是车主。

民警现场询问黑色夹克男子事故发生的经过时,该男子说话结结巴巴,眼神中还透露着些许慌张,而那名穿绿色夹克的男子则满嘴酒气,急切地要求民警马上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重庆一司机喝酒至半夜 醉驾撞爆轮胎找来替身

抽血检测。

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民警意识到该起事故有“猫腻”,于是沉着冷静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在对事故现场拍照并将车辆拖移后,民警将两男子带回大队部进一步调查。

带回两男子后,民警分工合作,一民警继续向两男子询问事故经过,另一民警调取事故现场的交通监控视频。

就在那名身穿绿色夹克的男子一再催促民警快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监控视频已被民警调出来,监控显示是那名穿绿色夹克的男子驾驶着那辆白色丰田轿车发生事故。视频还清晰地显示,出事故后,他跌跌撞撞走下驾驶室,并拨打电话,几分钟后,他找来那名穿黑色夹克的男子。

民警立即控制住该绿色夹克男子,并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高达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强制带他到医院进行静脉抽血,又带回队部接受调查。

经查,该绿色夹克男子叫李成(化名),今年29岁,家住重庆两江新区照母山附近某小区,现在重庆经营一家火锅店,同时也是白色丰田轿车车主。

李成对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8年10月23日晚上9时许,李成驾驶白色丰田轿车来到江北九街附近某餐馆,与朋友边谈业务边聚餐。他们聚餐喝酒一直持续到次日零时,李成共喝了5瓶啤酒和几杯黄酒。走出餐馆,他来到车前犹豫是否喊代驾。纠结了好一阵子后,他自觉清醒还能驾车,于是发动车子驾车回家。

他驾车沿着九街——红土地转盘——红黄路——右转进入黄龙路,就在他刚刚右转进入黄龙路时,电话突然响了,他右手拿起电话,左手握着方向盘。在酒精作用下,他单手根本无法控制方向盘,车头突然偏向,向右撞上路边花坛,车辆瞬间爆胎。

发生事故后,李成立即下车查看,见损失较大,便想报保险理赔,可他知道自己酒驾保险公司会拒赔。他突然想起亲戚王某就住在附近,他给王某打了电话,让他立即前来顶替自己冒充司机。

正在睡梦中的王某接到电话很恼火,但又不好驳亲戚的面子,他穿上一件黑色夹克来到现场,先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称自己开车出了事故。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他又拨打报警电话,而后民警出警,将“顶包”行为识破。

据了解,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近5000元,李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开车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将承担一切损失,同时商业保险将拒绝理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李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李成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行政处罚。

李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他被渝北警方立案调查。一旦查清违法事实,他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对王某冒充司机的行为,鉴于他积极向民警指证李成酒后开车,民警对他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他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再也不会干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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