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鋸驚魂及世界酷刑大比拼

寫下這個題目,我自己都大吃一驚:是不是太血腥了?腦海中一幕幕血腥的畫面催人慾吐、令人毛骨悚然。好在人類文明不斷髮展,1988年,聯合國擬定了一項《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和處罰公約》,到該年10月6日為止,共有37個國家和政府已批准同意了這項公約,中國即是其中之一。

酷刑不會發生在法治國家,它多發生在“人治 ”國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在進步,法制在完善,酷刑也在日益成為歷史的記憶。

最近,沙特記者卡舒吉疑是遭電鋸肢解的新聞迅速刷爆世界各大媒體。現在,酷刑及人道主義危機仍然存在嗎?回憶世界曾經存在的酷刑,並不是要渲染恐怖主義及血腥場面。揭露、抨擊醜惡,是為了讓人類銘記歷史,珍惜來之不易的民主、人權。

縱觀古往今來的酷刑,不外乎兩種:一種是純粹為了執行死刑的;另外一種是為了獲取口供,對受審訊的人採取肉體難以忍受的折磨,來逼他承認、吐露審訊人需要的供詞——有記錄的有坐老虎凳、十指釘竹籤子、拶指……

我們重點講敘第一種。因為世界上的酷刑都是慘無人道的,也排不出第一名來。因此,敘述的先後完全是隨意的。

(一) 人與人格鬥或人與獅子格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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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貴族為了娛樂,在羅馬競技場讓奴隸與奴隸格鬥或奴隸與獅子格鬥。這好像不是酷刑,但是,在延長當事人的痛苦和恐懼方面,它比酷刑有過之而無不及。試想想,當一個人執劍面對另一個執劍的人時,非決出生死不能解脫。除非對手劍術通神,一劍封喉;否則,傷口越多,痛苦越多,比那些酷刑製造的痛苦不遑多讓吧?

與獅子格鬥,還不被獅子的利齒和利爪傷得遍體鱗傷嗎?

(二) 歐洲宗教裁判所對異教徒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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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對異教徒的迫害也有很多酷刑,大家耳熟能詳的大概就是火刑了。平時,大家被開水燙一下都會感覺很痛,燒的滋味就可想而知了。這種火刑比炮烙延續時間要長,當然也算酷刑了。

(三) 炮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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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烙一刑據說始於商紂王,司馬遷的史記中有記載。不過,商朝沒有留下文字記載,司馬遷應該也是根據傳說吧。《封神演義》中有具體描寫(當然應該算小說家言了):

“把一根銅柱燒得通紅……將梅伯剝去衣服,赤身將鐵索縛其手足,抱住銅柱,可憐梅伯大叫一聲,其氣已絕。”

(四) 烹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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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把人活活煮死,古代把這種酷刑叫“鼎鑊”,鼎鑊中可放油或者放水,因此,受刑人可能是油炸、也可能是水煮。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記載,藺相如將和氏璧安然送回趙國後,坦然面對秦王:“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請就鼎鑊”。

項羽拿劉邦的父親作為人質,對劉邦說:你不投降,我就將你父親“烹”了。劉邦真的沒良心透了,他回答:那請你分一杯肉湯給我喝吧。可見古代烹煮之刑還是比較盛行的。

(五) 人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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彘者,豬也。世界上有“狼孩”——即狼養大的孩子。人彘是“人豬”嗎?不是。這是劉邦的老婆呂雉發明的一種超級酷刑。呂雉是劉邦的結髮妻子,年老色衰。後來,劉邦寵幸了一位年輕貌美的戚夫人。戚夫人為劉邦生了一個小兒子如意,讓劉邦有了“廢長立幼”的心思。因大臣的反對沒有成功。劉邦死後,呂雉要用最殘酷的刑法來炮製戚夫人了。

她先用“暗藥”藥啞了戚夫人的聲帶,使她沒有了謾罵的能力;然後說戚夫人漂亮的眼睛會魅惑人,因此將她的眼睛給挖了;又灌聾了戚夫人的耳朵;然後將戚夫人的雙手雙腳齊根斬斷;割掉雙乳;全身毛髮拔光。將她放在廁所裡。還叫漢惠帝來看,說這就是人彘。

難為她名字叫呂雉,雉,野雞也,也是後來世世代代稱呼妓女的代名詞。這樣心狠手毒的女人,讓她世世代代成為妓女這樣的懲罰還是輕的,應該罰她世世代代成為母豬,那才叫報應不爽。

(六) 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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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又叫千刀萬剮,就是將人一刀刀割死。在中國古代,剮這種刑法,由統治者直接用的比較多,但民間的復仇也經常這樣做。《水滸傳》第四十一回:

李逵拿起尖刀,對著黃文炳道:“……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灸來下酒。……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後來的統治者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就是將受刑人剝盡衣服,用漁網緊緊勒在身上,使其皮膚凸顯於網眼之外,劊子手用一把極薄極鋒利的刀切割凸起的皮膚,往往要割到上千刀受刑人還沒有死。所以,凌遲也叫千刀萬剮。明代宦官劉瑾就被剮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也算是凌遲之最了。

(七) 車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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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裂也就是五馬分屍。因為剛開始是用五輛戰車分別綁住受刑人的四肢和頭顱,然後,將拉戰車的馬向五個方向驅趕,受刑人的身體就被分裂成五塊了。秦朝的商鞅就是被車裂於咸陽。後來,為了方便,就改用五馬或者五牛來執行這樣的刑法了。《笑傲江湖》中的桃谷六仙就擅長四人分屍。華山上,成不憂一掌將令狐沖擊得“口中鮮血狂噴”後,“突然間人影閃動,成不憂雙手雙腳被人提了起來,只聽他一聲慘呼,滿地鮮血內臟,一個人竟被拉成了四塊,兩隻手兩隻腳分持在四個形貌奇醜的怪人手裡,正是桃谷四仙將他活生生的分屍四爿。”

這種酷刑確實血腥,無怪乎嶽夫人甯中則這樣一個女中豪傑從桃谷四仙手中死裡逃生後會 “驚怒交集之下,臉上更沒有半點血色,身子不住發顫。”“嶽夫人想起當日成不憂被這桃谷六仙分屍的情景,一顆心反而跳得更加厲害了,顫聲道:‘這……這……這……’身子發抖,竟爾再也說不出話來。”

(八) 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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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時剝皮之刑多是剝人面皮。到明朝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朱元璋開國之初用法峻苛,“剝皮萱草”是他的一大發明。官員貪汙六十兩白銀以上的,殺頭後還要剝下他的皮,皮裡填上草(叫萱草),放在衙門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

後來宦官魏忠賢專權,他的剝皮方法又另闢蹊徑,他令人將融化的瀝青澆在被剝皮的人身上,高溫使人體水分蒸發,人皮隨瀝青鼓起來,冷卻後敲碎瀝青,一張完整的人皮就剝下來了。

(九) 抽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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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腸也是朱元璋的發明,他手下的特務機構東廠、西廠、錦衣衛就經常對看不順眼的官員,百姓實施這樣的刑法。將人犯懸空固定在一個架子上,行刑之人兩人配合。為什麼兩人配合?因為他們怕臭?試想一個人的腸子拉出來了,糞水直流,還不臭不可當?可惜當年朱元璋沒有給他們灌輸無產階級思想,“沒有大糞臭,哪來五穀香?”“貧下中農腳上雖然有牛屎,但是,還是比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乾淨”。這些酷刑執行人長期生活在對人的摧殘行為中,他們的人性早已泯滅,儘管還知香臭,卻沒有絲毫善惡之心了。

具體做法是這樣的:人犯懸掛固定後,他們另外固定一個類似於秤桿的裝置,一人執秤桿的一頭,另一頭捆綁一塊石頭,固定一個帶鉤的鐵棍,另一個人將鐵棍捅入人犯的肛門,待他離開以後,另一頭的人鬆開雙手,石頭帶著鐵鉤自由落體,人犯的腸子就被拉出來了。恐怖吧?

(十) 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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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也是古代的酷刑,意思是將人從腰部斬斷。因為人的思想意識是大腦控制的,腰斬後,大腦意識還可以存在一段時間,也算是慘不可言了。秦國的李斯,可謂位高權重。《秦並六國平話》卷下:“李斯、李由雖無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歷史上最後一次腰斬判給了清代河南學政俞鴻圖。雍正年間,俞鴻圖督學閩中(今福州市),科考防範頗嚴,操守亦稱嚴謹。未料他的小妾與僕人串通,收取賄賂,其妾把考試材料貼在俞鴻圖官服背後補褂之上,俞鴻圖穿出去,僕人輕輕地揭去授給應試者,而他一點也沒覺察到。

事發後,雍正皇帝將俞鴻圖處以腰斬極刑。俞鴻圖倉促受刑,及赴刑場方才知道身受腰斬,要求死得痛快爽利一點也來不及了。原來劊子手對於腰斬犯人,一向索取規費,得了錢則刀斧鋒利快下,可令其速死,以免長受痛苦;不得錢則故意緩緩而下使其遲死,血肉之軀寸寸受割,其痛楚可想而知了。俞鴻圖被腰斬後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字方自斷氣。

電鋸驚魂及世界酷刑大比拼

腰斬之酷烈,連性格剛戾的雍正皇帝也動了惻隱之心,遂命封刀。如果記載不誤的話,從周代到雍正年間止,施行了約兩千多年的腰斬刑罰,算是壽終正寢了。

古今中外的酷刑數不勝數,沒必要寫那麼多了。中國古代法律繁多,隨意性也很大。一般情況下,國力強盛,政治開明的朝代,律法相對寬鬆,像唐太宗的貞觀年代,一年處死的人只有29人,可見當時社會穩定,刑事案件很少。相反,嚴刑峻法、酷刑盛行的朝代,多半統治者昏庸無能,要靠殺人來立威、靠酷刑使人害怕(殺雞儆猴,此之謂也)。當今世界,大部分國家已經是法治社會,當然,仍然有少部分國家是“人治社會”——像部分宗教極端主義國家、子承父業的國家。宗教極端主義國家的有些人,因為信仰,可以成為人彈,襲擊一些手無寸鐵的無辜人群,只是為了製造恐怖。子承父業的國家可能因為覺得有人妨礙或者覬覦自己的權位,因此要大開殺戒,要立威,因此,本來可以用“槍決”處死政敵的,他偏生要用“高射炮決”。當然,作為被處死的人來說,瞬間就灰飛煙滅,與槍決忙什麼兩樣。但是,對旁觀者來說,恐怖的警示意義就不同了——這正是他需要的。

卡舒吉事件不但是沙特和土耳其、美國的事。有人臆測此事件會影響美國的中期選舉;有人說特朗普為了幾十億美元的利益會包庇、容忍反人道主義行為的存在。我個人看法是,卡舒吉事件告誡人類:酷刑仍然存在,反人道主義危機仍然存在。人類向野蠻告別、邁向文明和諧的社會仍然任重道遠。不管特朗普是否繼續擔任美國總統,後面的總統不會影響美國的政治決策。有些人認為美國總統換了可能會對世界格局產生不同的影響(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我覺得他們可能要失望了。當年,特朗普上臺時,不是有不少人對他有過幻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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