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沒帶飯卡請求轉帳給阿姨後舉報,是糾正違規還是良心泯滅

女學生沒帶飯卡請求轉賬給阿姨後舉報,是糾正違規還是良心泯滅

近日,一則網爆信息讓吃瓜群眾議論紛紛。事情發生在四川成都一高校,一女生去打飯沒帶飯卡,就用微信支付轉賬給了食堂阿姨飯錢。隨後,該女生一回頭便拿著轉賬記錄舉報了食堂阿姨。因食堂阿姨違反了學校只允許飯卡打飯的規定,學校食堂處罰阿姨2萬元,該舉報女生獲得2000元舉報好處。

網友對此話題展開激烈討論,看到這個消息,我們必須從客觀角度分析問題,擺清事實,明辨是非。

女學生沒帶飯卡請求轉賬給阿姨後舉報,是糾正違規還是良心泯滅

首先,該女生舉報違規屬釣魚行為,或許知道舉報有高額獎項,故意為之,而且讓人更加懂得了東郭先生與狼和農夫與蛇的故事,有恩將仇報的心態,是卑劣的。食堂阿姨只是為了能讓你吃上飯而已,你那仨錢倆豆豆,不足以讓食堂阿姨去主動違規。這種陰險的行為,誘導別人違規,自己獲取利益的行為確實不可取。

舉報違規本身沒有問題,到這種舉報心態確實不被人讚賞。這種情況,你可以找相關後勤對現象進行解釋,而不是舉報。甚至應該給食堂阿姨戰隊,感謝阿姨。糾正違規可以,但不應該昧著良心去得到處罰阿姨20000元后的那2000塊錢。

女學生沒帶飯卡請求轉賬給阿姨後舉報,是糾正違規還是良心泯滅

而學校後勤的處罰依據符合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有沒有這樣的權利,罰款額度是否適度,都應該做出相關調查處理,而這種特殊情況,應該重在說服教育。而不是因為員工罰款而獲利。

另外,食堂阿姨的做法也不可取,善良不意味著都合理,同情不意味著都合規。尤其是碰到這種忘恩負義的人。食堂阿姨作為工作人員,不能用違規去同情和幫助別人,這是不對的。遵守規則,企業學校規章制度是自己的責任。違規本身就是不對的。

這個消息告訴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能以違規違法為成本去做事情,那樣,萬一有事,自己就顯得絕對被動。同時,那個女學生,年紀輕輕學會了“釣魚執法”,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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