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夏天的八月,二十七号那天,一涉黑人员举刀砍人不料确被反杀,这事件过后,第二天传的满城风雨,路人皆知。人们纷纷叫好,认为这是替天行道,除掉祸患,都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九月一号,江苏公安厅宣布撤诉,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随后中央共青团也发布微博,用四个观点说明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形式责任。1.刘海龙挑起事端,有错在先 2.于海明面临严重危及人生安全的现实危险 3.于海明危机情况下抢刀反击属于正常情况,符合特殊防卫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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