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秋冬季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 執法如此高壓,仍有企業屢屢「撞線」

長城網10月25日訊(記者 張藝萌)河北省的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全面全力全天候推進,嚴查各企業落實情況及其涉氣環境問題。從秋冬季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開始,河北省環保廳官網幾乎每天都會公開曝光檢查發現的違法問題及問題企業名單。環境執法如此高壓,仍有企業屢屢“撞線”,執法組遭遇了多起拒絕檢查事件。

河北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执法如此高压,仍有企业屡屡“撞线”

執法組遭遇了多起拒絕檢查事件。省綜合執法局/供圖

記者從河北省環保綜合執法局獲悉,10月17日,駐唐山執法組在對唐山海格雷骨質瓷有限公司檢查時,儘管執法人員表明了身份,但是這家企業仍拒絕接受檢查。10月21日執法組在對唐山市豐南區凱恆鋼鐵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也出現了執法人員表明身份,遭遇該公司阻撓、拒絕接受檢查問題。

10月23日,駐廊坊執法組在對河北勝寶制管有限公司(廊坊市聖馳金屬有限公司)執法檢查時,儘管省、市環境執法人員向企業門衛出示執法證件表明了身份,但是這家企業仍拒絕接受檢查。

河北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执法如此高压,仍有企业屡屡“撞线”

涉事當事人被依法拘留。省綜合執法局/供圖

“針對這些阻礙執法的必須用法律予以嚴懲,對阻擾環保督查的企業不僅要對環保違規問題嚴肅問責,還必須對相關負責人嚴肅處理,真正提高執法的權威。”河北環境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說。

據悉,目前當地環保部門已對企業拒絕檢查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公安機關對涉事責任人依法進行了刑事拘留。對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依照《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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