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期」大检察官亲自办案引领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

大检察官亲自办案引领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

「第41期」大检察官亲自办案引领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

邓如益故意杀人上诉案开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检察长出庭履行职务,是司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8月28日,记者在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开庭现场采访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崔智友。当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邓如益故意杀人上诉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务。崔智友表示,检察长带头办案集中体现了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好经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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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友检察长讯问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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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龙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邓如益故意杀人案是一起致两死一伤的重大刑事案件,邓如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由检察统一业务系统随机分给崔智友检察长办理。庭审前,崔智友全面审查了卷宗材料,认真复核侦查机关讯问上诉人同步录音录像,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到案发现场和被害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补充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为出庭履行职务做好准备。庭审中,崔智友检察长讯问上诉人,发表出庭意见,开展法庭教育进行释法说理,指出上诉人极端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建议法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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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检察员询问鉴定人。

如何才能化解双方矛盾解开心结,让他们重新邻里相亲和睦相处?是崔智友检察长办案过程中一直思考的问题。他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既要重视惩治犯罪,也要重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尽快得以修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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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友检察长询问本案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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