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學校內,推倒同學導致這個人的手斷了,對方的家長說要自己負全責,怎麼辦?

阿三120551786


首先需要看雙方的年齡,是幼兒園還是小學還是初中高中。

其次如果是無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學校的監管責任就開始凸現出來,此時老師如果疏於管理,學校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如果孩子已經成年,那麼相應過錯責任如何劃分,需要結合雙方的行為來進行確定。

所以要求你完全承擔責任,前提很重要。


明法天下


這個我剛剛經歷過,我小孩五歲,在上幼兒園前一段時間跟另外一個小朋友在教室裡打鬧,老師就在旁邊結果另外一個小孩摔跤從那個桌子上面剛好劃下來,就是把額頭上面劃傷了一點,然後家長到學校來,我們雙方去處理,然後到醫院裡首先就去醫院裡去全身檢查,我們出的錢,然後再美容科所有的東西都走了個遍大概花了六七千塊,美容真的花了不少,然後家長要我們繼續賠償5000塊錢,我們不肯,因為剛開始所以我們已經墊付了,然後家長說你不陪,可以,然後我們在醫院裡就不出來,所有貴的東西我們都要用,只要是關於美容方面的東西,那樣你根本就沒有辦法,根本就沒有辦法的,最後學校裡出面,然後來解決這個事情協商,我們賠償3000塊錢,你們所說的保險他們根本就不會剛開始讓你們報的,你只會讓你們把錢出出來,到時報保險的時候是他們把單子拿過去再去報保險的,我剛開始也不想陪了3000塊,另外的家長就找了人過來拿著刀說你要是不給我賠償的話,那我小孩怎麼樣,也會把你小孩傷成怎麼樣?我當時就嚇壞了,沒有辦法,就跟人家又賠了3000塊錢。這是我最近發現發生的真實的事情。


淺唱33723


這個我來告訴你怎麼辦。

首先這個發生在學校裡,學校要付責任。學校一定有意外險,正常可以報銷八成。別搭理班主任說什麼沒有,我告訴你一定有,國家規定的有。你就告訴班主任,先報學校保險走保險程序,你不要墊付,因為學校意外險買得很高,甚至有墊付機制。

然後你應該立刻買點水果去醫院看看對方孩子,不問經過,只表明關心,也彆著急攬責任,一切不瞭解清楚之前,你都不要說任何下定論的話。

首先把你最關心的錢的問題解決了,接下來我們處理一下事件本身。

既然在學校裡發生,立刻詢問班主任事情經過,詢問你家孩子事情經過,聽聽對方孩子說事情經過,還要聽聽別的在場的人說說事情經過。有攝像頭看看攝像頭,瞭解清楚課堂上還是課堂下發生,因為課堂上發生的話,學校承擔責任達到九成以上。

不要聽信一面之詞,任何陳述都是有偏向性的,必須兼聽。

最後記住,不要出面私下去跟對方家長談,一定要在學校裡,由班主任在場,定責任分成。當雙方認可責任分成後,你要看看對方家長是否屬於講道理的家庭。

如果是個講道理的家庭,好說話,你承擔你的部分的錢,主動給一筆營養費或者多買幾次營養品,帶孩子去醫院看望,並且讓孩子在班級裡多多幫助對方孩子幹活,讓孩子看到對方的辛苦,每週跟孩子談談對方的康復情況,以此教育自己孩子。

如果對方是個不講道理的家庭,你承擔你的部分的錢,如果打算多給點,都不要說是賠款,只說因為對方經濟壓力所以給點資助,不要落他口實被訛詐。給出去的錢必須有人證物證(千萬別寫是賠償款,要寫善意資助),在班裡教育自己孩子千萬離他十萬八千里。

最後提到後遺症問題,小孩子骨骼發育快,很快會好起來,基本不會後遺症,對方如果要求寫承諾書,不能寫。可以讓他自己做傷殘鑑定,以此走程序。

最後,好好談,畢竟這事發生在學校,學校方有責任,一定會想辦法幫助你達成和解的。


生阿司匹林自己不太妥


不太明白,你不負全責,誰負?是要對方父母衝動幹傻事?

我女兒都知道,弄傷了別人,要提個水果籃去道歉,還要支付醫療費!


老狼的花花世界


現在的教師行業是高危職業,班主任一職又是危中之危!問這問題的,無非是想著學校有看護的責任,這個責任是誰的?班主任首當其衝,40分鐘一節課,也就是說每隔40分鐘,無論你在幹什麼,都應該站到操場上去看著上百囗學生活動,看不住怎麼辦?所以很多學校出臺了:上完廁所回座位的政策!孩子們需要跑跑跳跳、打打鬧鬧嗎,需要,但是跑不起!越是學生數量多,有教學樓的學校,越得限制學生活動!孩子們一天在座位上坐多長時間,家長能體會嗎?天真爛漫的年紀活得像困獸!誰之過?以前的孩子也不是不摔跤不磕碰,但是現在的家長和學校都不敢讓孩子有個磕磕碰碰了,所以就像對待古董藝術品一樣,陳列在那裡吧!


Lake7346


學校買了保險的,剩下的你和學校共同承擔。協商不了上法院,要求學校為共同被告。


長寧5151


看標題描述兒子把同學推倒了致同學手斷傷,對方家長說你兒子負全責,怎麼辦?怎麼辦?先看病吧!不論同學之間誰責任,必須給受傷一方把病先看了。至於在校園發的事故學校也不可推卸的責任。


強歌69363307


兒子幾歲?如果上幼兒園,是園方老師監管監護不到位,不用賠償,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上小學初中,學校和家長各承擔一半責任,如果上高中大學,家長承擔全部責任。6歲以下幼兒,完全需要監護監管,幼兒園老師承擔全部責任,6~14歲,需要學校和老師共同監管,14歲以上,學校不承擔責任。


棋香閣青山農夫


我兒子初一跟同學打鬧,被同學打斷了小拇指,植了鋼針,住院一個星期,同學家長連個電話都沒打,更別說賠藥費了,但學校有保險,報了一部分,我們也沒找對方賠償,因為估計那孩子也不是故意的,打傷了我兒子他應該也是挺害怕的,我們一直追究的話,怕對方的孩子也有陰影,我兒子的手除了留疤,其他影響不大,所以就算了。


楠芯3


題主的意思應該是想問問這事兒學校有無責任或者說學校是否也應該承擔部分賠償對嗎?

首先從題主的問題來看題主已經明確的說明自己孩子的確是導致他人骨折的直接原因。

但是是否應該由題主承擔全部責任這個問題還真的不好判斷。

這是因為題主並沒有說你孩子是在什麼環境、什麼情況下導致同學骨折的。

實際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生在出現傷害事故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第八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題主可以根據這些法律條文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即可。

不過最後我想給題主一個建議:你先給人家孩子把賠付都交了,不要賴著,更不要以學校也有責任非要等學校開口了之後你在賠付。

還記得前幾天瑞安的瘋狗殘忍殺害10歲男孩的事兒嗎?你看看那時候網上有多少人在拍手稱讚!我想在這個事情上,如果你推三拖四的話,那麼我相信那些人一定會認為你家孩子也應該接受這種“教訓”了!

另外拋開這些不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孩子惹了禍之後,家長必須要有主動承擔責任的覺悟和意識!這也是基本的道德素養。

至於學校部分的責任,在後續落實之後,你可以單獨再跟學校進行協商,不要以此為藉口逼著受害者往學校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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