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推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公示制度

本网讯 记者张春 通讯员骆毓鹏 报道 为贯彻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今年10月份以来,福建省晋江市依托重大危险源信息监管平台,创新工作举措,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公示制度。

基于晋江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点多面广,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的现状,晋江市面对监管队伍人数不足,信息平台监管效率不高等难点、重点,集思广益,于近期出台重大危险源管理公示制度。通过指定专人对平台开展日常随机巡查,第一时间如实登记企业重大危险源联网情况,汇总警报、故障、违章等三大方面的次数、时长、恢复等信息数据,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的数据库,按月份、季度、年度三个时间维度,统计、分析、形成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报告,在保证企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给予行业内部报告公示公开,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同时接受各方监督,旨在打造企业间安全管理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竞争的安全监管格局。

晋江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公示制度,打破了以往政府与企业“一对多”的管理方式,弥补了当前监管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不足的现状,以“多对多”的管理方式,强化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相互监督力度,同时政府的管理更加透明化,树立用制度管安全,用安全换稳定的管理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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