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縣中小學生家長朋友的一封信

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長朋友:

為深入開展我縣大氣汙染綜合防治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相關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就全縣秸稈和散煤禁燒等重點工作通告給您:

一、全縣範圍內禁止燃燒農作物秸稈、雜草、垃圾,禁止儲存、銷售和使用散煤,凡露天焚燒秸稈、雜草、垃圾及燃用劣質煤炭,均屬違法行為。

二、禁止將農作物秸稈、雜草、垃圾倒入河道、溝渠內,推行秸稈粉碎還田等綜合利用措施。

三、上墳祭祀時請務必攜帶鐵鍁,防止紙錢和冥幣亂跑亂串,完後要立即將火種撲滅,避免引起其他火情。

四、提倡文明祭祀,倡導以獻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樹、清掃墓碑等方式寄託哀思,逐漸摒棄焚燒紙錢冥幣、燃放煙花爆竹等陋習。

五、全縣已安裝秸稈禁燒監控紅外報警系統(“天眼”),24小時不間斷監控,發現火情自動鎖定報警,縣禁燒辦安排離火點最近工作人員滅火併確定縱火人,交由派出所或環保部門處理。

六、加強民用散煤管理,取締各類市場和臨街店鋪取暖燒水小煤爐,鼓勵居民、經營戶使用天然氣、電等潔淨燃料。已完成“氣代煤”且已供氣和“電代煤”的村莊,今年秋冬季禁止採用燃燒煤炭、火炕、地燜子等方式取暖。

七、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環保、城管、農牧等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0—2000元罰款;對造成重大汙染事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人員的刑事責任;拒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投訴各種違規焚燒行為,舉報電話為5718200(秸稈禁燒舉報電話)、5712443(散煤治理舉報電話)。

歡迎各位家長進行社會監督,形成有利於禁燒秸稈和散煤的良好氛圍。在此,忠告各位家長朋友,要對自己的孩子加強教育,對身邊的鄰居加強宣傳,對自己的親朋好友加強引導,不要焚燒秸稈,禁止燃燒散煤,否則將會受到法律法規的追究,給自己的家庭生活帶來不利的影響。

武邑縣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審核:張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