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剑出击公益诉讼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重剑出击公益诉讼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2018.08.0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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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剑出击

公益诉讼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企业料堆已经加盖苫布”、“沙场沙堆已经加盖苫布”。近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收到三份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的回复函。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干警曾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宣化区洋河南镇、崞村镇的三家企业露天堆放原料堆与沙堆,均未加盖苫布,也无洒水压尘痕迹,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周围居民意见很大。

民行部干警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通过走访、询问、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发现该地三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针对该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宣化区检察院民行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和作用,向宣化区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宣化区环保局责令三家企业立即改正,对料堆、沙堆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目前正在按计划对该三家企业进行跟踪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据悉,宣化区检察院今年以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查办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案件类型涉及到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引起了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均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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