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三家齊聚一村民家中,所爲何事?

9月19日上午,武平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和生態資源檢察部檢察官、武平縣人民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法官、下壩鄉森林派出所民警齊聚中赤鄉育平村一村民家中。是發生什麼大事了嗎?

公检法三家齐聚一村民家中,所为何事?

原來,是三家共同組織的巡回法庭在此開庭審判鍾某甲、鍾某乙涉嫌濫伐林木罪一案。

在村民家中開庭!沒聽說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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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中赤鄉育平村,毗鄰廣東省蕉嶺縣,村子群山環繞,交通不便,卻是濫砍濫伐易發地。

本案的其中一名被告人鍾某甲,現已76歲高齡。2015年底至2016年初,被告人鍾某甲、鍾某乙僱請本村村民在自己承包的山場砍伐防火林帶林木。期間,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為方便鉤機上山開路,僱請砍伐工人砍伐杉木、馬尾松和闊葉樹,並將所伐和鉤機鉤掉的林木一起造材,與防護林帶砍伐的林木混在一起,並僱請村民運輸至廣東蕉嶺出售。經辦案人員現場檢量,被伐林木共221株,折立木蓄積量為23.3489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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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人民檢察院民生部檢察官傅雄對兩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本案事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兩被告人均無異議。兩被告人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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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鐘休庭後,經過合議庭合議,庭長當場宣判。考慮到被告人主動投案,雖觸犯了法律但社會危害性小,符合社區矯正條件,且繳納了生態修復保證金,法庭宣判兩被告人單處罰金,並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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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人收到判決書,並簽字確認,表示服判。

“為了更好地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村民禁止濫砍濫伐,同時考慮到其中一名被告人年事已高,身體不好,出行不便,遂決定該案在案發地村民家中開庭。”傅雄檢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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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接地氣的庭審活動,讓我們有機會現場旁聽和學習,也讓我們近距離地接觸瞭解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有血有肉有溫度。”現場一名村民表示。

經過這次巡回法庭,面對面地給當地百姓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課,讓廣大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共同保護我們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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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鍾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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