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2019年度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经信委2019年度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一)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

(二)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

(三)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

(四)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

(五)其它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助额最高300万元。其中,对“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及“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对“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5%;对其它类别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项目单位成立满2年;

5.项目前3个年度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6.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7.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8.申报单位如曾有项目被认定为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该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申报新的类别1-5的项目。

9.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

10.申报单位如存在《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7年度完税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需参照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提交本企业近3个月内在广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上开展评估所形成的评估材料《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6.项目单位曾有项目被认定为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需提供相关资助计划下达文件及项目验收文件;

7.项目单位曾变更名称的,需提交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29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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