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是不是遺產?

死亡賠償金是不是遺產?


身患殘疾的錢小忠遇車禍身亡,大姐錢小妹、二姐錢小云和三哥錢小華卻為了120萬元的死亡賠償金撕破了臉。兩姐妹認為既然是親兄妹關係,應平均分配各得一份賠償金;錢小華認為,老四錢小忠一直以來都是自己照顧,老四多次患病均是錢小華出錢出力,兩姐妹人影都看不見。後老四車禍去世,喪葬事宜都是自己一手操辦,兩姐妹並未出一分錢一分力。現在獲得賠償款,想平分?不可能!雙方為此鬧得不可開交。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起因死亡賠償金如何分割引發的糾紛案。

姐弟為錢撕破臉

錢小忠是常熟市某村人,身患殘疾,父母雙亡且未娶妻生子。其大姐錢小妹、二姐錢小云也已出嫁,錢小忠長年與哥哥錢小華生活在一起。2016年1月,錢小忠出車禍不幸身亡,後死亡賠償金到位時,姐弟之間為了錢如何分吵了起來。

大姐錢小妹認為,她作為家中的長女,一直對弟弟妹妹照顧有加,即使出嫁以後仍幫襯著家中,親兄妹關係的情分在,應當平均各分得一份賠償金。

三弟錢小華認為,從父親去世後,身患殘疾的四弟就一直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日常的生活起居、平時弟弟生病住院都是自己一個人在照顧料理,大姐二姐從未關心往來。錢小忠出了車禍後的喪葬事宜也是自己四處籌錢一手操辦,姐姐們也沒有出過一分錢一分力,現在卻要來分這筆死亡賠償金,情分上願意每人適當分一點,但是不同意平均分配。姐妹倆這才訴至法院討個說法。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原告錢小妹、錢小云要求分得80萬元的死亡賠償金,並提交了交通事故糾紛一案的判決書、匯款通知、匯款存根等證據材料予以佐證,對於訴求的80萬元,是根據死亡賠償金總額120萬“平均分”計算得出。法院隨後就“死亡賠償金”向原被告雙方進行釋明,死亡賠償金既不屬於死者的遺產,也不能平均分配,法律雖無明確的界定標準,但應當根據與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時間長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依賴性等因素適當分割。最終,結合本案中原告兩姐妹與死者錢小忠的兄妹關係,以及被告錢小華平時一直與錢小忠共同居住生活,並對其進行照顧等因素,判決錢小妹取得賠償金的10%、錢小云取得15%、被告錢小華取得75%。現該案已生效。

法官說法:

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割,法律並無明確的標準界定。就其性質而言,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死者家屬的賠償,即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至於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主體,應當是與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的近親屬,即配偶、子女、父母,但又不同於遺產分配中的法定繼承,應當根據與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依賴性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均分。

在本案中,錢小忠父母雙亡,且未娶妻生子,原告錢小妹、錢小云與被告錢小華系姐弟關係,故原、被告作為錢小忠的兄弟姐妹均有權依法分割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錢小忠為殘疾人,父母雙亡,也未結婚生子,平時一直與被告錢小華共同居住生活,並由被告錢小華進行照顧,故錢小忠因交通事故死亡,影響最大的是與其長期共同生活的被告錢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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