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色小鎮也有考核制,不通過就降格甚至直接淘汰!

自2015年浙江兩會提出建設“特色小鎮”以來,浙江省通過在規劃、管理、考核與評價領域的政策出臺,構建了較為系統的政策體系。

浙江省特色小鎮也有考核制,不通過就降格甚至直接淘汰!

2015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全省重點培育和規劃建設100個左右特色小鎮;力爭通過3年的培育創建,規劃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疊加的特色小鎮。

2015年10月9日,印發《浙江省特色小鎮創建導則》,要求,第一年完成投資不少於10億元,26個加快發展縣(市、區)和信息經濟、旅遊、金融、歷史經典產業特色小鎮不低於6億元。

2016年03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高質量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通知》 ,著力推動建設一批產業高端、特色鮮明、機制創新、具有典型示範意義的高質量特色小鎮,力爭每個市都有示範性小鎮、每個重點行業都有標杆性小鎮。

2016年6月7日,浙江省文化廳發佈《關於加快推進特色小鎮文化建設的若干意見》,運用“文化+”的動力和路徑有效助推特色小鎮建設。

浙江省特色小鎮也有考核制,不通過就降格甚至直接淘汰!

2017年7月12日,發佈《關於印發浙江省特色小鎮驗收命名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了評價指標的數據來源、評分標準、驗收方式,規範了驗收命名的相關程序。

2017年12月29日,發佈浙江省地方標準《特色小鎮評定規範(DB33∕T 2089-2017)》,進一步規範了特色小鎮評定程序。

2018年4月8日,發佈《浙江省特色小鎮創建規劃指南(試行)》,提出“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四大原則,並將特色小鎮分成三大類,作為引導特色小鎮“特色化”規劃建設的分類基礎,有效解決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不規範、走偏路的問題。

自此,浙江省特色小鎮建設形成了“規劃有指南、創建有導則、考核有辦法、驗收有標準”的工作體系。

2015年6月1日,浙江省公佈了第一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37個);2016年1月26日,浙江省公佈了第二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42個);2017年7月17日,浙江省公佈了第三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35個);2017年7月31日,浙江省政府正式命名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鎮、餘杭夢想小鎮為首批省級特色小鎮;2018年9月13日,浙江省公佈第四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21個)和第三批培育名單(10個);正式命名西湖雲棲小鎮、餘杭藝尚小鎮、諸暨襪藝小鎮、德清地理信息小鎮、桐鄉毛衫時尚小鎮為第二批省級特色小鎮,浙江省被正式命名的省級特色小鎮數量達到7個。

雖然前三批特色小鎮創建名單早已公佈,但只有通過審核驗收的特色小鎮才有資格獲得省政府正式命名,考核不通過的小鎮將被淘汰或降格。

浙江省特色小鎮也有考核制,不通過就降格甚至直接淘汰!

2018年9月13日,全省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現場推進會上公佈了2017年度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和培育對象考核名單。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天子嶺靜脈小鎮、溫嶺泵業智造小鎮、蒼南臺商小鎮、永康赫靈方巖小鎮、秀洲智慧物流小鎮、臨海國際醫藥小鎮、衢州循環經濟小鎮等7個小鎮考核為降格,由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對象降格為培育對象。大江東汽車小鎮、臨安龍崗堅果電商小鎮、長樂創齡健康小鎮、溫嶺醫養健康小鎮、奉化濱海養生小鎮、海寧廠店小鎮等6個小鎮考核為淘汰,不再列入省級特色小鎮培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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