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营党旗红」高新派出所优秀共产党员——刘春华

刘春华,男,1976年2月出生,1994年参军,2006年转业,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现为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情报技术中队长。该同志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严以律已,较好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警营党旗红」高新派出所优秀共产党员——刘春华

对党忠诚。刘春华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相信党,依靠党,忠于党,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通过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及时修正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同时,刘春华同志深知,过硬的综合性业务只是也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技术民警,为了给侦查破案提供更多的技术情报支持,他不畏艰难,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现场勘查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积极向“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服务人民。刘春华同志认为作为一名警察,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那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既是动力源泉,也是压力所在,更是衡量刑事技术民警具体工作的唯一标准。从事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无论损失大小、无论失主贫富、无论领导交办、无论白天黑夜”的“四无论”原则,认真勘查每一起案件现场,真正把所谓的“良心活”干成群众的“放心活”;始终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投身自己热爱的刑事技术本职岗位中。他不畏困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潜心钻研,虚心学习刑侦技术业务知识,在自己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的同时,还积极带领技术中队全体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短短几年时间,使技术中队成为分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辖区稳定的一柄利器。

「警营党旗红」高新派出所优秀共产党员——刘春华

纪律严明。该同志能够自觉尊崇和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叫干的事坚决执行,党禁止的事情,能够及时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积极学习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教育和引导党员民警投身到各项学习活动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并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纪、政纪、警纪和各项法律法规,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严格执行党员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工作中,他严于律已,克己奉公,公正执法;生活上,他情趣高雅,品德高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各种低俗活动,真正做到清白做人,正气做事。

「警营党旗红」高新派出所优秀共产党员——刘春华

刘春华同志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所做的每一件事平凡又普通,却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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