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油」流淌在環保督查之外 每年百億稅收流失

隨著成品油零售價格持續走高,不少違法分子頂風作案,幹起了非法銷售成品油的“買賣”。《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我國多地採訪發現,俗稱“自流黑”(自有油罐車、流動非法加油車、黑加油站點)的加油站,每年造成超過百億元的稅收流失。業內專家建議,應高度重視非法成品油銷售的安全、環保、稅收流失等問題,調動公安、消防、工商、稅務、海關、質監等多部門力量,加快形成成品油市場從“入口”到“銷售端”的全鏈條監控,挽回巨大稅收損失,築起青山綠水的“環保屏障”。

“黑油”流淌在環保督查之外

長期以來,我國各地對成品油市場的“環保督查”力度遠不及對土壤、水源、固體廢棄物汙染的督查力度,而非法成品油在加工、批發、銷售、使用的整個鏈條存在監管“薄弱地帶”。

廣西公安系統的調查顯示,廣西全區各地市均有各種類型非法油品經營亂象,均為無資質經營銷售排放嚴重超標的低劣油品。記者在玉林、北海、欽州、梧州、防城港等多個地方暗訪發現,自建加油罐、改裝油罐車、黑油站在大大小小的街面上公然攬客。

在最近多部門聯合打擊過程中,廣西藤縣和平新鎮新開業的石橋加油站被發現無營業執照、零售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其銷售油品連國三油品標準都達不到,油品硫含量達198mg/kg。

我國車用柴油國五標準明確硫含量不能超10mg/kg,內蒙古在5個盟市抽查了56個非法油樣本,40個樣本硫含量超過國家標準。廣西查獲非法油品中,硫含量平均超過國家標準50倍以上,最高達到5900mg/kg多,遠超國家標準。

柴油中的硫會在燃燒後變成二氧化硫,在大氣中與水蒸氣等混合,生成“酸雨”,嚴重威脅當地的環境質量。

江蘇省環保廳大氣環境管理處處長劉曉蕾說:“從近幾年的監測記錄來看,江蘇省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仍有所增加,大氣環境治理面臨更復雜、更深層的問題。”

從目前我國各地環保督查的角度來看,對土壤、水源等汙染源的調查力度較大,但對低空排放汙染氣體督查力度不足,大量劣質非法成品油在城鄉基層銷售,硫化汙染物排放到空氣中,最貼近城鄉居民生活的車輛尾氣汙染問題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追逐暴利加劇“黑油”氾濫

不法分子追逐非法暴利是低價劣質成品油在我國各地瘋狂銷售的核心原因。

記者在呼和浩特市郊區看到,破舊廠房是“黑加油”的通道,使用的往往是從正規加油站淘汰的舊加油機,只需要1000-2000元每個,儲油罐大部分是從廢舊物資交易市場採購的。高額利潤是“黑加油”層出不窮的關鍵。

我國各地相繼出現民營加油站零售價格與成本價格“倒掛”的狀態。2018年6月,廣西北海0號柴油批發均價為6900元/噸,按照密度0.85折算加上噸油費用,批發成本為6.12元/升,中石化的零售價格為7.11元/升,但當地社會加油站零售價格為6.1元/升至6.5元/升,零售價與成本價“倒掛”的價差幅度高達0.6-1元/升。

到2018年6月底,內蒙古地區社會加油站達到1421座,與中石油650元/噸的平均成本價差相比,絕大多數民營加油站處於價格倒掛狀態,汽油疊加優惠650元/噸以上站點960座,佔比68%,最高降價3100元/噸,柴油疊加優惠650元/噸以上站點890座,佔比63%,最高降價2520元/噸。

中石化江蘇分公司零售中心副經理鬱嶽麒介紹稱,徐州、淮安、連雲港等靠近山東地煉的地區,市場價格嚴重扭曲,徐州就有超過16座加油站的零售價格低於4.8元/升,其日均銷量約為187噸。按實際售價和正常成本計算,每座加油站每天要虧損近5.5萬元,而其盈利的“秘密”就是銷售非法的低價油甚至劣質油。

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張峰介紹稱,廣東、山東等地的地煉企業批發售油普遍存在“裝車價”,即不開發票的批發價格。5-6月,“裝車價”比正常開票價低1500-2000元/噸。

中石化梧州公司經理蒙方健說:“這意味著地煉企業和銷售終端正在用低價劣質的非法成品油,與正規納稅銷售合格成品油的大型國有企業爭奪市場。”

黑油產業鏈導致稅收損失超百億

記者採訪發現,導致地煉企業、銷售終端能夠在零售與成本“嚴重倒掛”情況下,仍然能夠賺取高額利潤的關鍵,就在於通過一整套“逃稅鏈條”,使“兩不開票”交易的成品油流向市場,利用國家稅收監管漏洞牟取暴利。

稅收、公安、檢察院領域的專業人士透露,此類企業的操作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部分地煉企業直接對外接單,以無票價格向民營加油站銷售油品,“額外利潤”由地煉企業和民營加油站雙方按比例瓜分。二是貿易公司“倒票”“倒油”,地煉企業為規避稅務風險,由貿易公司購入帶票油品,在分銷時把油品以無票價格賣給民營加油站,同時把發票賣給物流等用油企業,用來提高用油企業的賬面經營成本,從而減少賬面利潤和應稅額,“額外利潤”由貿易公司、民營加油站、用油企業三方按比例瓜分。直接減少繳納消費稅,或通過壓低企業賬面利潤,達到間接減少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目的,所減少的應繳稅額即成“額外利潤”。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一些貿易公司、地煉企業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方式,每天彙總地煉企業的“裝車價”,形成一條由地煉企業、貿易公司、民營加油站、用油企業等組成的地下交易產業鏈,嚴重擾亂成品油市場秩序,給國家和地方造成大量稅收損失。

據估算,徐州、淮安、連雲港三地去年成品油不開票交易規模達30萬噸,交易額約15億元,造成的稅收損失可達數億元。

中石油、中石化根據市場情況研判的數據表明,2016年全廣西成品油銷售約1060億元,入庫稅收為26億元,但非法成品油銷售對正規油品衝擊巨大,預計為16萬噸,稅收損失總額超過3.3億元。2017年,按目前柴油6.81元/升、50萬噸/年的非法成品油沖銷狀況計算,2017年廣西全區每年因此流失的稅收達到約13.6億元。

業內人士坦言,由於整體銷量有限,廣西、內蒙古等地區的稅收損失還僅僅是冰山一角,如果按照全國範圍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國企和規範民營企業的口徑統計,地下黑油站整條產業鏈每年給我國稅收造成的損失將超過百億元。

通過“變票”偷逃鉅額稅款

地煉企業、民營加油站、用油企業利用稅收體制改革後的“監管漏洞”,採用大量進口原油及其衍生品、少量正規銷售的方式,形成了“一條龍”式的成品油銷售體系,大幅度偷逃國家稅收。

中石化、財政、稅務、民營企業的相關人士向記者坦陳了“漏斗式”地煉“變票”的方式:消費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是我國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涉及的三大主要稅種,但消費稅只在生產、加工、進口的初始環節徵收,消費稅徵收情況可以影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核算。

多位從事財政科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檢察機關人員分析認為,成品油和燃料油都需要徵收消費稅,原油不需要。這就意味著地方煉油企業可以直接大量進口原油,但加工、銷售環節大幅度減少成品油出廠量,轉為地下營銷方式,這就成功躲避了大量稅收。

比如石腦油既是成品油的一種原料,也可做化工原料。若石腦油以成品油的形式消費,必須繳納消費稅;若其作為生產乙烯、芳烴的原料就可免徵消費稅。

一家地方煉油企業明確表示,地煉企業掛靠乙烯或芳烴生產企業名下,以生產乙烯或芳烴的名義在稅務部門備案,獲取“先徵後返”的消費稅。消費稅又屬於價內稅(稅金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即使成品油以較低的無票價格銷售,售價中實際仍含有部分消費稅,地煉企業售油後可再次獲得這部分資金。

柳州市柳北區檢察院在2018年起訴一個涉案金額高達1.8億元人民幣的非法成品油犯罪團伙,犯罪分子的上游地煉企業,就是通過大量“變票”從海外進口走私油,在珠三角一帶工業園區進行加工。

這種“變票”操作能夠漏繳大量稅款,在暴利驅使下部分地煉企業不惜鋌而走險。

從稅收結構上看,2009年和2015年兩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之後,消費稅佔煉油企業需繳納稅費總額的比重超過90%,進一步刺激部分地煉企業“變票避稅”的需求。

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張峰坦言,油價高時,部分地煉企業可與照章納稅的主營煉廠拉開2000元/噸的價格差距,為後續的成品油地下產業鏈創造了巨大的利益空間。

安全隱患一觸即發

一方面是大量非法成品油流入零售終端市場,造成國家鉅額稅收流失;另一方面,非法成品油銷售的各種窩點、非法改裝油罐車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桂林興安縣百里一帶不過20多公里國道上,只有兩個中石化、中石油的規範加油站,但兩旁非法油罐車、黑加油點多達12個。在距離梧州市五岔路口的中石化蓮花山加油站不到200米的梧州市龍雅化工石油貿易有限公司門口,就停留非法改裝的廂式油罐車。

安監部門負責人介紹稱,非法窩點、非法加油站、非法改裝的車輛,均為“三無”狀態,無防雷防靜電措施,無消防器材,安全隱患巨大。

北海、欽州、玉林的非法窩點油罐安放在室內,封閉空間一旦油氣混合比達到臨界狀態,就會發生爆炸。

中石化、中石油北海分公司的調查表明,估計北海市(含合浦縣)區域內的黑窩點約350-400個,黑油車200輛。

成品油非法經營場所分為“固定加油點”和“流動加油車”,“固定加油點”大多設在人員密集的居民區或漁港內;“流動加油車”則是將廂式貨車改裝為油罐車,到大街小巷上“流竄加油”。

記者暗訪20多個非法窩點發現,一些窩點儲藏及加油設備陳舊老化,多用廢棄罐體來存儲油品,未做任何防雷防靜電措施,現場沒有任何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很容易因為缺乏應對能力,造成重大群死群傷事故。

業內人士坦言,成品油不開票交易讓大量成品油成為“黑油”,正常的稅務、安全等監管手段難以覆蓋,貿易公司為規避監管排查,往往選擇把大量油品銷售給不具備經營資質的“自流黑”,導致這些非法加油點因長期存在較大獲利空間而屢禁不絕。同時,這些非法加油點設備簡陋,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經營者缺少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極易發生安全事故。

用“大數據”+“區塊鏈”完善監管

中石油銷售部門負責人以及公安、環保系統幹部建議,環保“風暴”應全面整合環保、工商、稅務、徵信、公安、消防等多部門力量,對屢屢突破“環保底線”“偷逃稅款”“安全隱患嚴重”的非法成品油市場進行綜合打擊,對油品形成全鏈條監控。

——強化針對“非法成品油”的環保督查力度,對各地範圍內的非法成品油生產、銷售、消費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況,層層落實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形成“網格化”的氣體汙染排查力度。

——整合多部門分管的“監控數據”,全面掌控“進口”和“出口”。目前地煉企業、成品油運輸車、倉庫、國有及民營加油站均有監控攝像頭,危險品運輸車還有GPS定位追蹤,但進行監控、攝像頭採集的部門眾多,包括安監、消防、公安等,各個部門數據之間無法橫向調取。應加快推動“大數據”的橫向調取能力,全面監控整條產業鏈上“進出”的產品,以充分掌握煉油企業的動向。

——規範地煉企業銷售行為,從源頭制止不開票油品流出,明確地煉企業出油率,高度關注低於正常出油率的企業,將其列為抽查對象。要求地煉企業嚴格遵守資金單據、銷售單據、開票單據、提貨單據“四單”匹配原則,做到四個單據名稱一致;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成品油消費稅新政,規範開票、退稅流程。由於地煉企業逃避稅收的方式是大幅度降低出油率,建議對地煉企業設置“出油率門檻”,對低於這一門檻的企業加大緝查力度,查清其產品流向,避免以次充好的情況出現。

——用“區塊鏈”思維構建煉油企業的“供應鏈”,交互印證企業各種產品的真實性,將產、銷、供、用黑油的企業、個人納入徵信體系,形成“黑名單”,最大限度形成威懾力。

區塊鏈問題專家、銀保監會柳州監管分局局長吳劍認為,地煉企業、運輸企業、倉儲、零售終端及用油企業相互之間存在著很強的“網絡結構”,通過區塊鏈技術嵌入的方式,能夠最大限度地覆蓋產業鏈中的每一個環節,也就最大限度避免煉油企業偷逃稅款的可能性。

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央行建設的“企業及個人徵信平臺”,將主動銷售黑油、購買黑油的企業及個人信用納入其中,形成完整的“徵信證據鏈”,對產、供、銷“自流黑”油品的企業進行“信用降級”,形成“不敢買,不敢售,不敢用,不敢煉”的監督打擊體系。(記者 張麗娜 何豐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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