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湖南省轄地級市,簡稱潭,因盛產湘蓮而別稱“蓮城”,又稱“潭城”。下轄湘潭縣、韶山市、湘鄉市、雨湖區、嶽塘區五個縣(市)區,2016年總人口283.8萬。湘潭市總面積5006平方千米,其中城區面積168.21平方千米,建成區面積79.2平方千米。
湘潭從南朝開始建縣,距今已有1500多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發祥地、中國紅色文化的搖籃,有“小南京”、“金湘潭”的美譽。“湘中靈秀千秋水,天下英雄一郡多”,湘潭偉人、巨匠燦若星辰——蜀漢名相蔣琬,晚清重臣曾國藩,文化名人齊白石,一代領袖毛澤東、開國元勳彭德懷、著名將領黃公略、開國大將陳賡、譚政等都誕生於此。
湘潭是國家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中心城市 [1] ,曾獲得中國優秀旅遊城市 [2] 、國家園林城市 [3] 、全國文明城市等榮譽 [4] 。2016年12月7日,湘潭被列為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5]
建制沿革
商周時期,市境為荊楚之地,百越文化的影響較大。從出土的文物看,這裡是中原文化和南方文化交匯融合地區。
魅力湘潭(50張)
戰國後期,楚從黔中郡劃出長沙郡,湘潭市全境屬長沙郡。秦統一中國,郡屬仍舊。
西漢,劉邦封吳芮為長沙王,繼而劉發為長沙王,湘潭全境屬長沙國。
東漢初,建湘鄉縣,劃入零陵郡,境內餘地屬長沙郡。建安二十年(215年),蜀、吳劃勢力範圍,零陵郡屬蜀,長沙郡屬吳;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吳襲荊州,市境遂均屬吳衡陽郡,郡治在今湘潭縣古城鄉。
晉,市境屬衡陽郡,郡治仍在今湘潭縣古城鄉。當東晉從荊州析出湘州時,境屬湘州。
南北朝時期,市境屬南朝管轄,屬湘州衡陽郡。
魅力湘潭(16張)
隋,市境屬潭州長沙郡。唐天寶八年(749年),從隋代的湘潭和衡山兩縣北部調整出新的湘潭縣,並將縣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鎮)。
五代時期,市境為南方馬氏所建楚國屬地,隸潭州長沙府。
宋朝,市境屬荊湖南路潭州。南宋,湘潭縣城遷至今湘潭市城正街元貞元年(1295年),湘鄉、湘潭縣均升為州,均屬湖廣行省湖南道天臨路。
明,市境屬潭州,湘潭、湘鄉復為縣。
清代,市境屬長沙府。
1949年8月,湘潭和平解放,湘潭縣人民政府成立。
湘潭市區
1950年7月,經中南軍政委員會批准,改湘潭縣城關區為湘潭市,隸屬由岳陽遷至湘潭的長沙專署(1952年10月改名為湘潭專署),湘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3年04月,政務院批准湘潭市為省轄市,由湘潭專署代管。
1968年09月,成立湘潭市革命委員會,
1980年10月,湘潭市革命委員會改名為湘潭市人民政府,同年湘潭市改為省直轄市。
1983年08月,湘潭地市合併,將其原湘潭地區的瀏陽縣劃歸長沙市,醴陵、攸縣、茶陵、酃縣劃歸株洲市,湘潭、湘鄉兩縣劃歸湘潭市。湘潭實行市管縣體制。全市轄湘潭、湘鄉兩縣和雨湖、嶽塘、湘江、板塘、郊區五個區。 [8]
1984年,將湘潭縣的銀田鎮和韶山區劃出設立縣級韶山區,由湘潭市管轄。
1986年,湘鄉縣改市,仍由湘潭市轄。
1990年韶山撤區建市,1992年湘潭市城郊區由雨湖、湘江、嶽塘、板塘、郊區五個行政區以湘江為界調整為雨湖、嶽塘兩個行政區。
湘潭地標--君子蓮
2005年08月12日,國務院批准(國函[2005]72號):將湘潭市人民政府駐地由湘潭市雨湖區雨湖路遷移至湘潭市嶽塘區芙蓉路。 [9]
2009年,根據湘潭市政府決議,將面積138平方千米的響水鄉成建制劃歸雨湖區,由九華示範區託管,雨湖區面積由74平方千米擴大為212平方千米。
2010年,將響塘鄉、姜畲鎮成建制劃歸雨湖區,雨湖區的面積增加到451.39平方千米,由全省35個行政區中的第32位提升到11位,兩年時間面積擴大5倍多。
2012年3月20日,湘潭市委決定將湘鄉市龍洞鎮的7個行政村和金石鎮的2個行政村成建制劃歸韶山市,調整後,韶山市的面積由原來的211平方千米增加到247.3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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