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沈阳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36条

近期,沈阳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36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沈阳市委书记、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市长: 你好,我是幸福阳光小区业主,曾代表园区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小区空气严重污染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位于于洪区青城山路上,离我园区大约三百米,有个叫“沈阳市尚坤种猪场”,经常从养猪场飘散过来恶臭的猪粪味,让业主苦不堪言,尤其是西南风的时候,气味特别大! 夏天高温闷热,业主还不敢开窗户,开窗户就灌进满屋子猪粪味,养猪场周围多个小区的业主深受其害,被迫煎熬、忍受多年,但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望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重视,督促地方政府尽快落实解决,贯彻中央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还百姓一片青山绿水,而不是人畜混居。从入住至今,业主已经闻了六年恶臭的猪粪味了,有时候半夜都被熏醒,熏的迷糊、恶心,园区婴幼儿很多,家长担心对其身体有不良影响。于洪区环保局也知道我园区附近的情况,和养猪场沟通多次,但仍未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于洪区某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

尚坤养猪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造化村,2006年9月1日该养猪场正式生产,从事种猪繁育饲养。 针对该养殖场环境问题,环保于洪分局分局曾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猪场对产生的粪水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并且达标排放;同时对该企业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罚款金额9.5万。 目前,于洪区造化街道正在与该企业商谈搬迁工作,目前,该企业正在对猪场中的17000余头种猪、猪仔进行处理,现已处理6000余头。

【网民留言】

我是碧桂园银河城都荟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13年在开发商的“9年制一贯制重点中小学”的广告和承诺下,购买了该处房产,现已入住并育有小孩。然而该学校一直杳无音信,虽然碧桂园银河城的业主多年来一直奔走各方进行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拖延至今,目前碧桂园银河城小学学区为大堡小学,大堡小学目前覆盖碧桂园、恒大绿洲等多个超级大盘,往年招生人数仅50-100人左右,而仅仅碧桂园银河城总规划4万户,就有十几万人,且大部分都是20-40岁的青年刚需人群,幼儿密度极大。

2018年9月,于洪区出台七大教育新政,又重新点亮了希望,根据最新的公开资料,于洪新城已经规划2019年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但具体建设地点未正式公开,恳请市长督促于洪区重视历史承诺,将新规划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落地碧桂园银河城附近,保证业主子女能入新校就学。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于洪区新建学校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于洪区现有一所初中、六所小学。区内各个楼盘都有相对应的学校,能够满足该地区现有适龄儿童入学的需求和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您提到的恒大绿洲、碧桂园银河城学区为于洪区大堡小学和新城二小。大堡小学已经由于洪区政府、区教育局出资对该校教学楼室内外整体改造,新建塑胶操场、食堂及水冲厕所等。同时,还将根据需要,适时在于洪区预留的小学和初中教育用地上建设新的学校。阳光100附近预留一块小学教育用地,计划2019年建设一所36个班型的小学,2020年投入使用。计划2019年在于洪区西北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网民留言】

市长您好,针对沈城养狗各项隐患特提出建议。至此创城之际,狗患不除,始终是个死角。

1.养狗规范执行不力,大型犬,不准市区内饲养的犬种屡禁不止,而且不栓绳,不带嘴套,对市民是极大安全隐患。举例:大东区和睦路教师新村就有业主饲养多条黑背,扑咬小孩数次,报警都无法解决,试问市民安全何在。

2.对市容有百害而无一利。创城之际,狗屎遍地,偌大沈阳城变成宠物的排泄场,环卫工人多辛苦,起早贪黑还要给畜生服务吗?能否严格规范饲养标准,遇有举报,明确处罚。

3.责任主体没明确,遇有于饲养者,宠物的相关事宜,应明确部门进行管理,目前推诿现象严重,爱狗于厌狗两个群体矛盾频发,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毒狗事件,咬人事件频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沈阳市养狗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沈阳市狗屎遍地无人管理的问题。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建设管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市公安局已将此情况以沈阳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沈阳市行政执法局进行了通报,同时,部署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加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法制宣传力度,督促市民自觉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二、关于您反映沈河区和睦路教师新村有饲养禁养犬的问题。治安管理局立即会同沈河分局治安大队进行核查,经过细致排查,在教师新村找到了您反映的黑背犬。目前市公安局已对该犬主王某进行告诫,并将该黑背犬清走。

下一步,治安管理局将严格按照2018年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养犬许可证》办理和年审工作,加大违规犬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公园、广场等重点地区以及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的监管工作,督促市民依法养犬。协调市属行政执法、城建环卫、卫生监督、畜牧动监等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网民留言】

于洪新城阳光100二期东门,汪河路29号,靠近顺民心农贸市场,广场舞扰民。

1、占用的地方是小区入口,根本不属于跳广场舞的地方。

2、民警只能临时管理,无法根治;因为有其他报警处理,有时出警很慢;同时物业根本不管。

3、跳广场舞的人绝大多数不是阳光100小区的,却深度骚扰小区住户。

4、跳广场舞的地方离临街住户距离也就10米远,噪音污染十分严重,关窗户都无法阻挡。

5、小区入口属于消防通道,这样长时间、长期私自占用,有安全隐患。

现在小区入口广场宽度20米,长度50米,很是空旷,希望政府能够出面牵头规划:

1、摆一些花植,或者建造一些花坛,仅保留车辆通行的宽度,避免广场舞人员聚集,同时不影响消防通道作用,还能起到美化作用;

2、规划、设置一些护栏,将小区入口区域进行分隔,进出口分流管理;

3、小区附近就是浑河晚渡公园,可以随意开展活动,环境好还不扰民,指导他们去公园活动。

请领导体谅民众需求,帮助进行改进,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于洪区阳光100二期东门广场舞扰民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依据《沈阳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居民在家庭使用音响器材,或者在住宅区进行游艺、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公安于洪分局城东湖派出所民警已多次找到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了沟通,积极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跳舞期间调低音乐音量,不要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广场舞组织者表示会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降低音量,跳舞时间在晚21:00前结束,不超时跳舞,避免出现扰民情况。 公安于洪分局城东湖派出所也会继续关注该问题,定期到该地开展巡逻检查,发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关于您提出的设置花坛及护栏的建议,城东湖街道与阳光100置业(辽宁)有限公司了解,由于该处为消防通道且原始规划设计合理,故不能采纳您的意见,希望您能理解。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肢体残疾人允许驾驶特定类型的车辆,但对色盲群体并没有体现任何人性化的规定,对于这6000万人的群体公平吗?请问立法者,假如法律上规定你本人终生禁驶,你会有什么感觉呢?视力问题可以戴眼镜来弥补,肢体残疾可以通过改装车弥补,这就是人性化。但对于色盲,为什么没有相应措施来弥补呢? 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有人建议,将现时红灯停止信号变成红黄灯齐亮,将黄灯警告信号改成红黄灯交替闪动,单一绿灯表示通行,问题不是解决了吗?如果还担心分辨黄灯有问题,那么将黄灯再加上个有图案的灯罩(如三角形)那就保证万无一失了。在国外人们在绿灯中添加特定的蓝色来解决,因为90%的色盲都是红绿色盲,极少数是红蓝色盲,这样改变一下不是造福大部分的色盲患者吗? 在我国,色盲者从出生开始一直至寿终正寝,驾驶机动车的权利就被不科学的法规标准所剥夺了,悲哉痛哉。 我希望能给中国法规制定者给予一点启示——不科学的规章制度就应该改。我国6000万色盲者应该努力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强烈要求效仿美国的规定修改驾驶员对色盲的体检标准。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沈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沈阳市苏家屯区自来水公司9月2日下午给我家换水表之后 明显水流小 水压不足,影响正常生活使用。9月2日晚间向水务集团报修, 到现在未有工作人员联系我。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市水务集团已给予苏家屯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警告处理,并对浑河新城营业所所长罚款200元,同时责成分公司召开服务专题会议,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升思想认识。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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