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致乘客信,地鐵公司就不用道歉了?

領了致乘客信,地鐵公司就不用道歉了?

17日早高峰時段,有乘客反映,京港地鐵14號線經過大望路站時過站未開門,直接將乘客載到下一站九龍山站才開門。對此,京港地鐵客服回覆稱,目前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乘客可在今日14號線運營時間結束前,前往大望路站領取致乘客信。(10月17日《北京青年報》)

在北上廣乘坐地鐵的人都知道,早高峰到底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沒有厚臉皮,沒有好身體就只能徘徊在客流外圍,被擠到無處安身,隨著人潮東擺西慌。遇到這種情況,該下車的下不去,又得坐車再兜回來,不僅耽誤時間,更是讓人心力交瘁,乘客的糟心程度可想而知。

我們看,乘客反映說8點49分,列車經過大望路站,停車後卻沒有開車門,也沒有任何廣播信息,而且是停了兩三分鐘後,直接開往下一站。既然停車了為何不開門,是開門裝置損壞,還是人為的失誤,不能緘口不言。地鐵司機和站臺工作人員,為什麼不及時通過廣播向乘客告知當前狀況?

再看事後記者的詢問,客服除一句“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的官方體,就是那句很居高臨下的“乘客可前往大望路站領致乘客信”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地鐵公司不道歉反倒讓乘客自己去領致乘客信,意義在哪裡?難道這就是地鐵公司處理乘客權益受損事件的態度?高姿態下必然是低配服務,用這種程式化的套路搪塞服務不足的缺口,顯然是不把乘客當回事。

也難怪,作為大多數人上下班的剛需,不管地鐵公司服務多惡劣,民眾的這種需求不會減少,畢竟,不坐地鐵還能坐什麼呢?

但不能因為地鐵是剛需,就棄乘客的權益而不顧。到站即停這是常識,更何況上下車那麼多人,早高峰期間耽誤一站就可能耽誤很長時間,正如劉先生所說,“我們公司是按分鐘扣錢的”,那這份損失地鐵公司要不要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心理積怨不是一份“套路化”的道歉信所能紓解的。長此以往,必然會在地鐵公司和乘客之間製造不信任和隔閡,當積怨達到閾值時,誰知道會發生什麼?

小品《扶不扶》有這樣一句話:“人倒了還可以扶起來,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來了。”套用到此,地鐵開走了人還可以走回來,人心涼了就很難再焐熱。

公共服務有缺失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理不管,是套路式的回覆和沒有人情味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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