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如何跟「碰瓷」完美結合?

駕駛車輛在深圳、東莞、廣州等地尋找作案目標,並以騎共享單車或開車“碰瓷”等方式實施詐騙違法行為10餘宗。不料,最後栽在了東莞南城警方手裡。南城公安分局於1月16日成功打掉了這個騎共享單車“碰瓷”詐騙團伙,刑拘5人,初步核實詐騙案件10餘。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共享單車如何跟“碰瓷”完美結合?

案件線索源於1月15日20時許的一次交通事故。交警大隊民警在處理一宗共享單車與三輪車碰撞事故時,發現一名男子叫閆某雨的男子可能借碰瓷詐騙事主錢財的違法行為。南城公安分局得知該線索後,分局刑偵大隊及時介入,全面開展對該案件線索的調查核實。通過法律教育和政策攻心,可疑人員閆某雨最終向辦案民警交代,1月15日當晚自己有意以碰瓷方式製造交通事故,企圖詐騙事主錢財的違法事實,並交代其同夥魏某林、蔣某利等人身份信息。

為將該碰瓷詐騙團伙一網打盡,分局迅速抽調刑偵大隊、勝和派出所等部門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對在逃嫌疑人魏某林、蔣某利等人的活動軌跡進行研判分析。通過主動出擊,縝密偵查,於1月16日,專案組分別在東莞南城、寮步,廣州白雲區等地接連抓獲嫌疑人魏某林(男,30歲,湖南道縣人)、蔣某利(男,19歲,湖南道縣人)、於某榮(男,17歲,湖南道縣人)、謝某君(男,20歲,廣東龍門人)。

共享單車如何跟“碰瓷”完美結合?

經審訊,嫌疑人供述,自2018年1月6日起,魏某林、蔣某利、於某榮、謝某君、閆某雨等人時分時合,駕駛車輛在深圳、東莞、廣州等地尋找作案目標,並以騎共享單車或開車“碰瓷”等方式實施詐騙違法行為10餘宗,共計詐騙44900元人民幣。

目前,分局已依法對嫌疑人魏某林、蔣某利、於某榮、謝某君、閆某雨等5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採寫:南都記者 劉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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