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透露6項主要內容和4大創新制度

10月16日,退役軍人事務部正式開通官方政務微信,首篇發佈4條消息,其中第三條《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正徵求中央和地方有關單位意見引起廣泛關注,該條消息首次權威透露《退役軍人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6項內容,公佈4大創新制度,均涉及退役軍人切身利益、回應了退役軍人關切。

《退役軍人保障法》透露6項主要內容和4大創新制度

原文表述如下:草案堅持繼承與創新有機結合,對退役軍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服務保障、優待撫卹等作了整體設計和系統規範,建立了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為退役軍人建檔立卡、發放退役軍人證、實行退役軍人安置責任制和考核評價等一系列創新制度。

這段話信息量很大,基本回答了三個大家十分關心的問題。

一是《保障法》內容架構已經完成

從退役軍人事務部官微發佈消息來看,《保障法》已經完成向中央和國家機關,完成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軍隊有關部門徵求意見,正在收集梳理彙總,說明《保障法》內容早已完成。退役軍人事務部還明確指出,會適時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也就是說在根據前期徵求意見進行修訂後,會在年底前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組建大半年以來,通過艱苦卓絕努力,大家可以從錢鋒副部長臉上讀出些許輕鬆,因為《保障法》架構終於搭建完畢,基本框定為六項主要內容(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服務保障、優待撫卹

),在徵求各意見單位的建議後,這些內容還在得到不斷完善和充實,下步重點是廣大退役軍人的意見建議。

《退役軍人保障法》透露6項主要內容和4大創新制度

退役軍人是一個巨大體量的群體,是人民群眾重要組成部分,《保障法》針對關心關切,重在規範、重在約束、重在保護弱勢群體、重在維護國家利益,《保障法》萬眾矚目,各方面期待尤甚。退役軍人事務部這次發佈的消息,可以看出《保障法》經過幾輪討論論證,經過吸收各地試行好的經驗做法,表述上會更加精準,內容更加切合實際和廣大退役軍人期盼。

這部法規呼之欲出,中國的退役軍人工作將迎來國家統一的行動,以前零散的、人為的、各自為政的行為將得到規範。法律是國家權力運行和國家意志的體現,國家意志進入退役軍人工作,將使該領域更加公平公正。

二是《保障法》通過施行時間可期

現在是10月份,離明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尚有半年左右,對於《保障法》徵求意見和修訂完善過程來說,時間是十分充裕的。在這段時間內《保障法》可以上上下下充分徵求意見建議,以期達到最大公約數,保證絕大多數退役軍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在提交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將會是一部凝聚全體中國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規。

前期大家都看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保障法》列入立法規劃,極有可能在明年人大會上通過,並能得到儘快實施。這是退役軍人事務部工作效率的體現,也是廣大退役軍人熱切期盼和推動的結果。

“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看到《保障法》在逐步向我們走近,作為退役軍人心情是萬分激動的,退役後的安置,退役後的優待優撫,退役後的保障將有法律條文予以確定,必將激發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國防事業。

《退役軍人保障法》透露6項主要內容和4大創新制度

三是《保障法》突出退役軍人關切的重點內容

從退役軍人事務部發布消息來看,提到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為退役軍人建檔立卡、發放退役軍人證、實行退役軍人安置責任制和考核評價等創新制度,這些都是退役軍人關注呼籲最多的問題,這些就是《保障法》立法關注的重點。也就是說,在保證普適性的基礎上,要突出重點關注群體。

網上有呼籲希望廣大退役軍人都能得到優待,冷靜地想這種普遍優待很難做到,畢竟已經退出現役,已經不是現役軍人,如果再實行乘車、景點免票等優待顯然不合時宜。但是參加過戰爭的退役軍人完全可以繼續享受該項優待,體現社會對參戰軍人的特別尊崇。

信息採集工作一直在不斷進行,這是建檔立卡的必然程序,也是精準掌握退役軍人情況的必要方法,只要信息採集這項工作做得紮實了,建檔立卡應該問題就不大,反之如果信息採集走了過場、淪為形式主義,這項工作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退役安置一直是重點和難點,在這個領域積累的問題也最多,建立責任和考核評價機制,有利於約束非法和腐敗行為,保證退役軍人安置過程中的程序合法性,使有私心雜念的工作人員無空子可鑽,有利於保護退役軍人利益。在這個問題上,以後好說,因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矛盾還是前期的一些遺留問題解決難度極大,不知《保障法》會怎樣表述和實施糾正,這也是一大看點。

最後說說退役軍人證,實際這個證件一直在發,這次《保障法》予以統一規範,也很有必要,證件上應該體現出服役的年限、基本貢獻、應該享受的優待等等。也有人說在身份證上印上“退役軍人”字樣,這樣的想法顯然過於幼稚,具體原因就不展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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